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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国税发[2010]94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7-16
实施时间: 2010-7-16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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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强化税源监控,提升纳税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总体思路和要求,省局制定了《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普通发票票样
  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简化票种统一式样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统一式样发票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48号)精神,结合我省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实际,制定普通发票(不含增值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以下简称发票简并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这次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建立平台、网络开具”的总体思路,科学设置票种,合理设计式样,对现有票种和式样进行大幅度简并和优化,扩大机打发票使用范围,大力压缩手工发票,合理使用定额发票,逐步建立全省集发票开具、信息采集和信息应用的普通发票管理平台,全面提升普通发票管理的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实现“以票控税”向“信息管税”转变,进一步强化税源监控,提高纳税服务水平。
  (二)基本原则
  1.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在总局设置的票种和设计式样基础上,对我省现有普通发票票种进行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确定我省普通发票的标准规格。
  2.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包括税控发票),最大限度地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定额发票,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3.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4.统一软件,强化监控。省局统一开发除印有单位名称发票外的通用机打发票管理平台,强化对用票纳税人的监控,通过对发票开具信息的自动采集、自动验旧,提升“信息管税”的水平。
  二、基本内容
  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现有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三个种类。
  (一)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1.平推式发票是指按平张连续方式装订的发票。平推式发票按管理权限分两种,即:由总局确定全国统一式样的发票(机动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由省级税务机关确定式样的发票。
  (1)平推式发票的规格要求
  平推式发票按规格分为:210mm×297mm(出口专用);210mm×139.7mm;190mm×101.6mm共3种规格(式样见附件)。票面为镂空设计。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采用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规格为210mm×139.7mm。
  (2)平推式发票的内容要求
  发票内容包括发票的基本要素和数据采集的要求,主要为发票名称,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开票单位(个人)纳税识别号等。
  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行业类别”打印发票开具的所属行业,按照税务登记信息中的国标行业填写,如“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批发和零售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等。
  (3)平推式发票的联次要求
  机打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抵扣联等相应联次。
  (4)其他要求
  对出口企业使用的平推式发票,在开具时应通过软件程序在发票右上角打印“出口专用”字样。
  2.卷式发票是指按卷筒式方法进行分装的发票。
  (1)卷式发票的规格要求
  卷式发票的规格为:宽度分别为57mm、76mm、82mm三种;长度为127mm。即为以下三种规格:57mm×127mm,76mm×127mm,82mm×127mm。
  (2)卷式发票的内容要求
  卷式发票内容主要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刷号)、收款单位及其税号、开票日期、收款员、付款单位(两行间距)、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小写合计、大写合计、印制单位。
  除“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印刷单位”字样,全部由机器打印。当开票项目较多,在一张发票上打印不下时,机器自动再打印一份发票,每张发票分别汇总计价。
  卷式发票的黑标尺寸为10mm×6mm;套印位置在发票右上角,黑标的上沿与监制章的下沿对齐;卷式发票监制章下沿到发票代码的垂直距离为5mm。
  (3)卷式发票的联次要求
  卷式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也可为两联,即第一联为“发票联”,第二联为“存根联”。每卷发票按号码打印完毕后,可打印本卷发票汇总。
  (4)其他要求
  卷式发票每卷100份,每卷发票开头与结尾留出两份发票长度的空白,作为“测试页”或“过渡页”。
  卷式发票必须加盖开票单位的发票专用章或财务印章。
  (二)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通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两种面额,规格为190mm×105mm(式样见附件)。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抵扣联等相应联次。
  (三)山西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通用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7mm。有奖发票规格为213mm×77mm(式样见附件)。定额发票联次为并列二联,即存根联和发票联;有奖发票为并列三联,即存根联、发票联、兑奖联。
  (四)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
  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由用票单位选择使用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凡采用通用机打发票并使用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的,不属于冠名发票行政审批管理范围,按一般发票领购手续办理。
  2.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可加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加印在发票票头下方。经税务机关批准印制的企业冠名发票,可以在印制发票时,将企业发票专用章(浅色)套印在卷式发票右下方。
  (五)暂时保留的票种
  按照税务总局对全国统一式样发票的有关规定,保留“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同时考虑我省的特殊原因,决定暂时保留“公路出省口煤焦管理站普通发票”、“公路煤焦销售营业站普通发票”,规格保持不变。
  三、配套措施
  (一)通用发票适用范围
  按照发票简并工作的基本原则,适当考虑纳税人的自主选择,通用发票的适用范围为:通用机打发票适用于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通用手工发票适用为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通用定额发票适用于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
  (二)通用发票防伪措施
  1.发票的印色
  (1)发票监制章印色为大红色,通用发票的发票分类代码随发票监制章印色,使用普通油墨印刷,原发票监制章、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使用的红色荧光防伪油墨停止使用。
  (2)通用发票各联次的印色为:存根联印色为黑色;发票联印色为棕色;抵扣联印色为绿色;记账联印色为蓝色;其他各联次印色为蓝色。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仍按原要求的发票印色印制。
  2.发票防伪措施
  新版普通发票的防伪措施分为面向公众的公众防伪措施和面向发票鉴定人员的特殊防伪措施。
  (1)公众防伪措施
  为了不增加纳税人购票负担,新版普通发票用纸继续使用原规定纸张,采用物理防伪和信息防伪相结合的技术。公众防伪措施是按照方便企业和消费者查询辨伪的原则进行设置的,尽量简化防伪措施的辨别方式,消费者和用票单位财务人员使用目测的方法可以辨别发票真伪。
  通用平推式机打发票采用普通压感纸(其中发票联、抵扣联50克,存根联、记账联45克)。
  通用卷式单联机打发票采用60克双胶纸印制,通用卷式双联机打发票使用普通压感纸印制(其中上联、下联均为45克)。
  通用手工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采用38克防伪水印纸印制,存根联、记账联采用28克打印纸印制。发票联正面印有浮雕文字“山西国税”、“SXGS”字样;发票联右下方印制有“山西国税监制”隐形文字,在紫外线灯下呈荧光反应。
  通用定额发票采用70克双胶纸印制。发票联正面印有浮雕文字“山西国税”、“SXGS”字样,在放大镜下可看到金额版字样下的底纹中有“山西国税”字样;发票联右下方印有“山西国税监制”隐形文字,在紫外线灯下呈荧光反应;发票联上有用银浆覆盖喷印的防伪密码标贴,刮去标贴涂层获得密码,可通过拨打12366查询电话,辨别真伪。
  (2)特殊防伪措施
  底纹防伪:在通用手工发票和定额发票的发票联上印制底纹,底纹式样只在普通发票的批印税务机关内部掌握,不定期更换。
  加密开锁防伪:在除卷式发票以外的通用发票发票联左上方印制个性化的防伪图案,防伪图案由若干条粗细不相同的线条组成,由于线条粗细不同而导致图案颜色显现差异,表面看不到任何信息,通过专用的开锁膜片查看可显示“山西国税”的隐藏文字。
  信息查询防伪:完善现有普通发票真伪查询系统,税务机关利用通用机打发票的开票软件,采集纳税人机打发票的开票信息。消费者通过登陆发票真伪查询系统,输入指定条件或信息,即可查询该张发票的相关信息,辨别其发票真伪,实现通用机打发票的“全票面信息查询”功能。
  3.通用发票真伪辨别方式
  为了便于各地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查询识别,在通用发票背面印制发票的公众防伪措施,以及识别和查询方式。省局及各市国税局在外网网站上公布发票公众防伪措施,消费者和税务人员通过拨打12366电话及登陆省局外网网站发票真伪查询栏目等方式查询和辨别通用发票的真伪。
  (三)规范冠名发票
  各市在实施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时,要认真做好印有单位名称发票的换版工作,及时向冠名发票单位宣传解读简并票种统一式样方案的内容和要求。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可能使用统一式样的机打发票。用票单位应根据通用发票打印要求,及时修改打印软件。
  (四)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
  此次普通发票换版后,除总局保留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分类代码保持原代码不变外,其他普通发票种类代码按照新的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编制规则设置。具体规则如下:
  我省普通发票分类代码统一设置为12位阿拉伯数字。
  第1位为国家税务局,1为国家税务局。
  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政区域统一代码为准,省局为1400。
  第6、7位为年份代码,10代表2010年,随印制年份变化;
  第8位为票种代码:1代表通用机打发票、2代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3代表通用手工发票、4代表通用定额发票、5代表企业冠名发票、6代表其他发票。
  第9位为批次代码,第一批用“1”表示,第二批用“2”表示¨¨¨。同种发票在一个年度内发票号码按照印制顺序从00000001开始编排。如发票号码资源使用完毕,应增加新的批次代码,并重新编制发票号码。
  第10位为规格或面额代码,分别为:
  平推式机打发票:1代表210mm×297mm、2代表241mm×177(机动车发票)和241mm×178mm(二手车发票)、3代表210mm×139.7mm、4代表190mm×101.6mm;
  卷式机打发票:5代表57mm、6代表76mm、7代表82mm。
  手工发票:1代表百元、2代表千元。
  定额发票:1代表壹元、2代表贰元、3代表伍元、4代表拾元、5代表贰拾元、6代表伍拾元、7代表壹佰元。
  第11、12位暂定为顺序代码,在同类发票分类代码下根据联次、冠名发票种类等顺序排序,起始为01,以此类推。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0年1月1日—8月31日)
  1.制定工作方案
  省局统一制定全省的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实施方案,确定新版普通发票式样。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控制旧版普通发票的印制数量,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介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式样的重要意义,以及简并统一后普通发票的特点,提高广大纳税人对普通发票简并统一的认知度。
  2.开票软件开发
  除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由税务总局对综合征管软件进行调整外,省局组织专人进行通用机打发票管理平台的总体设计、软件开发、业务测试和试点运行,实现平推式机打发票的发票开具、发票更正、上报数据、数据采集、数据查询等业务功能。软件开发费用由省局统一负担,企业端的开票软件免费向纳税人发放。
  企业冠名发票使用的开票软件可由其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用票单位自行开发,其相关开票软件需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如需实现与总局和省局统一推行使用其它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等的相关信息传递,则需将相关业务和技术方案正式上报省局,待省局批准后方可实施。
  3.销售价格审批
  发票承印厂家根据发票的规格、联次、防伪品和防伪技术的使用成本的情况,测算确定新版发票的印制成本价格,省局比照旧版普通发票价格,按照不超过同类旧版发票价格的原则,依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证照收费管理的通知》(价费字〔1990〕228号)文件规定要求,拟定发票价格,报经省物价局审批,省物价局审批的价格为税务机关向纳税人最终销售价格。
  (二)前期试点阶段(2010年9月1日—10月31日)
  结合通用机打发票管理平台的开发情况,在太原市范围内选取1-2个县区局,对新版普通发票推行工作进行试点。做好试点单位税务干部及纳税人的业务培训、纳税人新版发票票种核定及新版发票印制、发票发售、软件操作和信息安全培训等工作。并根据试运行情况总结经验,完善通用机打发票管理平台,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广使用,及时解决新版发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确保发票简并工作稳步推进。
  (三)新旧发票过渡阶段(2010年11月1日—12月31日)
  各市国税机关结合本地区实际,组织实施简并统一方案,做好新旧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衔接工作,及时解决普通发票换版中存在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对全省发票简并工作提出合理建议,确保发票简并工作稳步推进。在过渡阶段,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
  1.新版发票印制
  按照国家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普通发票承印厂家的印制资格由省局通过招标的方式加以确定,并向其颁发发票准印证。考虑到我省现有普通发票印制的实际情况,为了保证普通发票简并工作顺利进行,在省局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实行普通发票印制的政府集中采购之前,暂先按以下方式确定发票承印厂家:通用机打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由省局指定发票承印厂家统一印制,通用手工发票由各市现有发票承印厂家按照省局规定的新版发票印制要求进行印制。
  各市国税机关对辖区内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和定额发票的情况进行摸底,掌握纳税人对新版发票票种的需求,详细编制《普通发票印制计划》,并于2010年7月底前上报省局。省局按照印制计划向发票印制企业派发准印通知书,监印发票。印制完成后,印制企业报告省局,省局根据各市发票印制计划向各市局调拨。
  2.票种核定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新版普通发票票种设置要求,结合纳税人经营行业、经营项目、经营规模,对使用的新版普通发票的发票票种、版别、数量情况进行重新确认,并及时在综合征管软件进行操作处理。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断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引导纳税人使用机打发票,但要注意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考虑纳税人技术设备(包括软件)适应的可能,同时要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
  3.新版发票领用
  旧版普通发票已销售完毕的基层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发售新版普通发票。使用新版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依然沿用验旧购新方式进行领购。同时,2010年9月1日起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审批印制企业冠名发票,纳税人未使用完毕的旧版企业冠名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0年12月31日。
  使用新版通用机打发票时,纳税人使用省局开发的通用机打发票管理平台进行开具,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其发票开具数据。使用新版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仍然按照原规定执行。
  (四)全面推行阶段(2011年起)
  自2011年1月1日起,全省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原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各级国税机关要切实做好新版发票的印制和发售工作,并认真完成旧版发票(包括纳税人自印冠名发票)的缴销、清理工作。对纳税人截止2010年12月底仍未使用完的旧版发票,一律剪角作废。对基层税务机关尚未销售的旧版发票要认真清理,账实比对,登记造册,由各市票证中心按规定的程序集中销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本次发票简并工作是范围大、影响深的一次普通发票改革措施,是新时期税收管理信息化条件下,强化税源监控、促进信息管税的需要,是改进发票管理手段、优化纳税服务的需要。全省各级国税机关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税收征管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省局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将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认真做好此次普通发票票种简并统一工作,确保普通发票换版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广泛宣传,优化服务
  此次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社会影响面大,涉及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和税务机关的发票管理业务。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使用新票的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积极向社会公众宣传本次简并票种、统一式样、计算机开具的重要意义及具体内容,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新版发票的认知度和发票辨别能力。同时要加强对新版发票的使用培训,使所有纳税人都能了解和掌握使用新票的意义和具体使用方法,使纳税人确实感受到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带来的便利,取得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的理解和支持。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
  普通发票简并统一工作是一项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作,要求高、难度大,既涉及税务机关各业务和技术部门,又涉及全体纳税人。各级国税机关在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的基础上,一方面要加强税务机关内部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要控制好新旧版普通发票的印制和使用衔接工作,尽可能减少因换版所造成的发票损失。另一方面要做好调研工作,全面了解普通发票换版的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换版中纳税人发票使用的各类问题。
  (四)强化监督,明确责任
  为了确保简并工作顺利衔接和平稳过渡,各级国税机关要将省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各项具体工作任务抓紧抓好,分解到岗,责任到人。要切实加强对下级税务机关和税务干部的廉政监督管理。通用机打发票使用的开票软件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免费提供。各级国税机关和税务人员不得借推行通用机打发票的名义,向纳税人推荐、推销或强行摊派购买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和相关物品。
  各市应于2011年2月15日前将贯彻实施本方案的工作情况专题报告省局(征管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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