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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2011年全省价格监测质量考核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陕价监发[2012]18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2-21
实施时间: 2012-2-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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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有关县(市、区)物价局:
  为进一步提高价格监测工作质量和水平,2011年11月—12月,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组织全省价格监测机构认真开展了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活动,派出检查组对榆林市、延安市等地进行了实地质量抽查。从各地报告和抽查情况看,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价格监测工作高度重视,监测职能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监测预警工作质量明显提高,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在“2011年全国价格监测质量大检查情况通报”中,对陕西省及西安市的价格监测工作给予了表扬。按照《陕西省价格监测质量监督考核办法》相关要求,现将2011年我省价格监测质量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价格监测数据质量继续提高,监测报告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各地认真做好国家发改委《重要消费品》、《成品油、煤炭等能源》、《生产资料》、《经济作物》、《粮食》、《钢材》、《主要进出口商品》等重要商品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工作,认真完成全省粮油等重要商品、生猪与鸡蛋出场价、生猪与玉米批发价格周报表,化肥价格旬报表,生猪屠宰、猪肉销售价、饲料加工监测月报表等监测报告制度工作。2011年,各市价格监测数据平均上报率为99.53%,13个县达到97.15%,延续了近年来监测数据上报率稳步提高的良好势头。其中,渭南市、延安市、安康市,韩城市、武功县、户县、三原县等7个市、县上报率为100%,值得肯定。
  特别是2011年10月份,国家发改委印发了修订后的《全国重要消费品等三个报告制度的通知》,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及时下发通知对新报告制度进行安排,抓好落实。西安市、渭南市、汉中市、延安市,武功县、大荔县、勉县、汉滨区等按照相关要求,在认真组织集中学习报告制度的基础上,抓紧做好确定监测点、具体采报价代表商品和业务软件培训等准备工作,全力确保12月份新报告制度在全省正常试运行。渭南市、安康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4项区域性价格监测报告制度;延安市还对监测报表和历史数据档案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
  二、第一时间报告价格预警信息,积极为价格调控监管决策服务
  各地都能在第一时间报告市场价格异常和突发波动情况。去年3月17日,受日本地震核泄漏影响,国内市场出现了抢购食盐风潮。渭南市、汉中市、西安市、延安市、宝鸡市、安康市、咸阳市、铜川市、商洛市、杨凌区迅速反映了市场价格和抢购情况,并对后续情况进行了跟踪报告,为我省各级政府采取有力措施平抑抢购风潮提供了重要信息支持。去年3月底,西安市部分商场发生集中购买日化洗涤用品情况时,西安市物价局及时报告了市场波动情况,并进行了跟踪监测分析。
  去年6月份,我省生猪收购价格和猪肉零售价格连续上涨、价格居高不下,西安市、延安市、汉中市、商洛市迅速开展了对生猪的存栏量调查和预警监测工作;9月份针对我省部分地区出现的食用油价格上涨情况,渭南市、延安市、宝鸡市、安康市及时开展了食用油价格应急监测。
  为切实做好价格预警工作,安康市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价格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的通知》;宝鸡市选择时机及时启动了《宝鸡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韩城市建立和完善了《韩城市价格紧急预案》,有效增强了物价部门快速反应处置能力。
  三、加强价格形势分析,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西安市、延安市、汉中市、宝鸡市、榆林市、商洛市,韩城市、汉滨区等地扎实做好价格形势定期、不定期分析工作,分析报告质量不断提高,提高了监测分析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按照我局安排,西安市、宝鸡市、汉中市、咸阳市、榆林市,韩城市、大荔县、武功县、富平县、岐山县、周至县、三原县、汉滨区等地认真开展了粮食、生猪、农村生产消费情况、钢材和农批市场价格预期、小农产品价格等调查工作,调查报告有情况、有问题、有建议,质量较高。西安市、汉滨区的调研报告获得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2011年全国价格监测预测优秀论文。
  四、大力加强价格信息发布,政务信息报送工作取得新成绩
  各地继续加大价格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努力稳定市场预期,取得良好效果。西安市、延安市、咸阳市、汉中市、铜川市、渭南市等地围绕社会关注的价格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及电视广播、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监测数据和市场动态分析。
  在全省价格监测系统的共同努力下,信息报送工作取得好成绩。2011年省物价局价格监测分局共报送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各类监测分析信息1270余条,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专报信息380余条,西安市、汉中市、咸阳市、铜川市、宝鸡市、渭南市等地监测信息被当地党委和政府采用数量较多;汉中市、西安市被当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次数较多;韩城市被陕西价格信息网采用次数较多。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监测工作高度重视,价格监测工作基础进一步夯实
  从各地报告情况看,价格监测工作日益得到各级领导关注和重视,价格监测基础建设取得新进展。
  机构建设和经费保障方面,榆林市转为行政单位,成立了价格监测分局,编制为5人,铜川市、安康市成立了价格监测科。西安市、宝鸡市等地还多方努力,增加了价格监测补助经费。
  同时,检查中也发现各地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个别市、县还存在价格监测数据迟报、错报、漏报问题,价格监测分析报告数量偏少,得不满基本分,监测分析报告质量不高。基层价格监测机构建设依然薄弱,人员不足,经费比较紧张,价格监测预测预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监测点规范化管理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等,需要全系统坚持不懈、共同努力,千方百计加以改进。
  2012年,希望各地发扬成绩,锐意进取,充分发挥价格监测职能作用,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为宏观调控和价格监管工作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1年价格监测考核评比得分表(略)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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