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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定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陕价行函[2012]40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2-3-13
实施时间: 2012-3-13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阅读人次: 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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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陕财办会〔2011〕31号)收悉。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收费管理的相关规定,并参考部分省市同类考试收费标准,经研究,现就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共三科)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0元,该标准为向应考者申请报考科目收取的最终费用。
  二、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入专用票据,收费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有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自2012年实行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起执行,有效期3年,期满后按规定程序重新报批。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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