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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外购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发文文号: 川发改价格[2012]61号
发文部门: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2-2-2
实施时间: 2012-2-2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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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扩权试点县发展改革委(物价局),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外购天然气销售价格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1〕745号)文件的精神,近日我委对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11年度外购天然气购进量、销售量、购进单价等情况进行了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经研究,决定适当调整中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外购天然气销售价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供我省用户外购天然气销售价格由每立方米2.35元调整为每立方米2.31元(不含省内管输价格)。调整后的价格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二、为合理均衡用户负担,凡符合国家和省天然气产业政策以及我省天然气配置管理相关规定的现有用户2012年天然气年度使用计划基数,按其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三年中用气量最多年份的天然气实际使用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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