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避免社会保险费跨月入库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2-3-22
实施时间: 2012-4-1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4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用人单位:
  为保护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避免社会保险费跨月入库,影响参保职工社保待遇。从2012年3月起,网站将关闭社会保险费申报数据次月提交扣费的功能,从2012年4月起,网站社保费提请扣费最后截止时间同申报时间,均为每月20日。未按规定在当月完成缴费的,将依据《社会保险法》,从次月的1日起,每天按万分之五加收滞纳金。
  考虑到3月份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已申报未提请扣费,本月网站提请扣费时间暂放宽到月底,请各用人单位及早进行扣费,特此通知。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社会保险费改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的通 2017/1/1
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 人社部发[2013] 2013/10/31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2019/1/1
关于发布《社会保险费及其他基金规费文书式样》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5/12/31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社 宁政办发[2007] 2007/11/19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 闽人社文[2022] 2022/10/26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建立社会保险费征收工作三项制度的 冀地税函[2003] 2003/5/29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 粤人社发[2020] 2020/7/3
关于切实加强税务机关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5]66 2005/4/14
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 宁地税发[2007] 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