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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转发中注协打击不正当低价竞争文件以及具体实施措施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会协[2012]6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2-3-20
实施时间: 2012-3-20
法规类型: 业务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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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会协[2012]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会最近下发的《关于推进注册会计师业务市场有序竞争的通知》(鲁会协[2012]5号),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措施,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全面推行执业防伪标识和实时报备制度
  协会将对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实行防伪标识与实时报备制度。计划自2013年1月1日起,全省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出具业务报告必须粘贴省注协监制的防伪标识,并统一标号、实时报备。除了打击社会假冒、出卖公章等行为外,将把业务收费列入重要监督控制内容,对于不正当低价竞争的行为,协会将及时采取暂缓发放防伪标识、实地查处等措施进行约束与监督。
  2012年内,协会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防伪标识和实时报备的具体实施方法(有关制度和办法将专门下发文件进行布置),协会将组织一系列的调研和筹备工作,请各会计师事务所务必大力宣传、支持和配合,同时如有好的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协会监管部联系。
  二、建立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协会将建立健全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做好有关投诉举报的登记、核查、处理工作。对于投诉举报,原则上要求向协会投递书面的反映材料,可向协会领导、监管部同时投递。协会通讯地址:济南市济大路7号舜玉花园10号楼,邮政编码:250002。投诉举报电话:0531-82919699、13805318827。传真:0531-82966968。电子邮箱:LSN69@。
  三、推动区域自律工作
  区域自律工作是我省行业自律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是推行各项自律制度和措施的重要基础,从日照等地的实践看,效果显著,影响良好。各地会计师事务所要依据省注协《关于开展注册会计师行业区域自律工作的通知》(鲁会协[2011]19号)按照大市行政区划成立区域自律委员会,当地规模较大的事务所要主动召集全市会计师事务所,研究相关事宜,及时与协会沟通联系,尽快成立组织,建立制度,开展工作。下一步,协会将区域自律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建立督导制度,派出工作组,分赴各地督促、指导区域自律工作。协会同时将争取各市财政部门、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等部门单位的支持与协助。力争到2012年底前,17市全部建立起区域自律组织。
  四、实行招投标报告制度
  各会计师事务所在涉及注册会计师业务招投标业务时,要在投标的同时向协会监管部报告。可以递交一份标书(副本),也可以将招标单位、项目、投标报价等情况形成简要报告,协会将予以跟踪监督。协会将加强与有关招标单位的协调沟通,推动在公布招标结果时一并公告所有参与投标事务所的报价,加大对事务所招投标行为的监督力度,使不正当低价竞争无藏身之处,维护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
  五、组织专项治理检查
  各会计师事务所要严格执行鲁价费发[2010]18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并依法独立承接注册会计师业务。协会将对压价竞争现象严重的市地开展专项治理检查,同时在年度行业检查中,把业务收费作为重点检查内容。
  六、建立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预警系统
  要结合行业信息化建设,根据区域自律工作、防伪备案制度、投诉举报制度、招投标报告、专项检查治理等途径与手段,建立起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预警系统,力争做到实时监控;通过事前约谈、发警示函、暂停发放防伪标识、事后检查和处理等措施,实现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监管的动态化和常态化。
  附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坚决打击和治理注册会计师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行为的通知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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