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会计法规 > 财会行政管理 >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厦门市财政局关于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事项的相关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厦门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2-3-9
实施时间: 2012-3-9
法规类型: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厦门
阅读人次: 45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个人:
  经请示财政部,根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持证人员需有单位调入方可调出,且调入地需为调入单位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无调出单位的不再受理调出。另无调入单位或者未参加完2011年继续教育的执证人员不再受理调入。特此通知。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持证人员在不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管辖范围调转工作单位的,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天内, 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出手续。
  会计处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 财办会[2014]13 2014/10/1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青岛市财政局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 青财会[2014]4号 2014/4/1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财办会[2005]3号 2005/3/15
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处关于暂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2016/11/24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浙财会字[2005] 2005/5/23
关于认真贯彻执行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通知 财会[2000]6号 2000/7/28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成绩合 2013/7/31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2015年度广西会计从业资格无纸 桂财会[2015]14 2015/4/17
南京市财政局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宁财会[2013]61 2013/9/22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新旧《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 鲁财会[2013]25 201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