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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7-11-1
实施时间: 2007-11-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阅读人次: 2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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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重大项目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强、对中小项目示范带动作用明显,在实现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过程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已经进入新的时期,特别是省九次党代会对今后5年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目标和要求。在"十一五"规划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明确工作方向,突出工作重点,促进结构优化,增强发展后劲,现就加快推进全省重大项目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东北地区振兴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创新思路,抓住关键,突出重点,带动全局,加快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和经济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完成省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发展目标任务,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
  (二)主要任务。
  1集中力量发展五大板块。一是新型工业板块,在重点发展汽车、石化、农产品加工等支柱产业的同时,加快光电子和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二是现代农业板块,以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为重点,加大机械化、良种化等生产技术集成及普及工程建设,大力发展畜牧业、农副产品加工业;三是现代服务业板块,推进生产性服务和生活性服务同步发展;四是基础支撑板块,重点是能源、水利、交通通信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四个方面;五是民生富民板块,包括民生工程和富民工程两个方面。
  2重点推进300个重大项目。300个重大项目,主要是体现建设光电子和生物产业基地、建设两百万辆汽车及配套产业、新增百亿斤商品粮、新增千万千瓦发电能力、千万吨钢等重大工程和生产性服务业及社会事业等重大项目,对产业结构优化和社会事业发展具有较强示范和带动作用,极大增强发展后劲,总投资4337亿元。其中新型工业重大项目160个,总投资1150亿元,分别占重点项目及其总投资的53.4%和26.5%;现代农业重大项目30个,总投资116亿元,分别占10%和2.7%;现代服务业重大项目25个,总投资128亿元,分别占8.3%和3%;基础支撑重大项目60个,总投资1918亿元,分别占20%和44.2%;民生富民重大项目25个,总投资1025亿元,分别占8.3%和23.6%.
  各市(州)、县(市)要参照省里的做法,结合本地实际,筛选确定本地区的重点推进项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省政府成立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韩长赋省长任组长,各位副省长任副组长,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国土资源厅、环保局、建设厅、统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市(州)政府分管领导任成员,负责全省重大项目组织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项目开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日常推进和协调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推进机制和措施体系,务实高效地抓好重大项目建设。
  (二)明确项目,落实责任。
  省政府确定的300个重大项目,全部实行推进工作责任制,省、市(州)、有关部门及项目法人,都是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责任主体。
  1制定推进工作责任目标。
  按照2007-2008年两年时限,以及前期推进、新开工和续建、竣工投产等项目建设阶段,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季度确定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和推进目标,实行全过程责任管理。
  2落实推进工作责任制。
  每一个重大项目的推进工作,都要落实责任主体。处于项目前期工作阶段的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经委)是第一责任人,市(州)发展改革委(经委)是第二责任人;新开工、续建和竣工投产重大项目,项目法人是第一责任人。省发展改革委、经委要作为项目建设综合部门,加大工作力度,做好重大项目建设的协调和指导工作。
  3落实审批工作责任制。
  省发展改革委、经委和国土资源、规划、环保等部门,要把300个重大项目有关审批、核准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建立畅通的工作通道,实行统一审核,集中审批。属于审批、核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要简化程序,加快进度;属于国家权限范围的项目,要积极主动协调汇报,争取尽早批复;属于市(州)、县(市)权限范围的项目,要协调指导市(州)、县(市)加快速度。同时,严格项目规范管理,保证重大项目在依法合规的条件下开工建设。
  三、强化措施,协调推进
  (一)加大融资和资金支持。
  对300个重大项目,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积极的支持措施。省里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一是调整汽车、水利、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投资重点,主要投向300个重大项目及其配套项目;二是省发展改革委和省财政厅掌握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拿出60%左右的资金,专门用于支持300项重大项目及其配套项目前期工作;三是国债项目和国债资金争取,给予优先安排和上报;四是在招商引资、推荐开行政策性贷款及其他金融机构融资方面,给予优先重点推荐,积极帮助项目单位协调贷款。
  (二)完善考评奖励制度。
  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300个重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滚动实施,两年一个周期,每半年调整一次,确定每个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和工作措施。每年年底连同投资完成情况,对9个市(州)、省直有关部门等责任主体一并进行考评,按照重大项目建设和完成投资各占50%的权重,对责任主体提出考评意见。考评结果实行公开通报制度,每季度在内部通报一次,每半年向媒体公开通报一次,推广经验,宣传典型。省政府把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和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任务纳入每年政府绩效评估体系,按照绩效评估办法进行考核。对每年在重大项目开发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重点奖励。对项目实施不力的地区、部门、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强重大项目调度分析。
  建立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季度调度制度。省推进重大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300个重大项目的调度分析工作,每季度调度汇总一次,研究分析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包括工程进度及存在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形成报告,年底形成年度总报告,上报领导小组。
  (四)跟踪督导、协调推进。
  继续做好省政府领导每年两次和省发展改革委每年4次赴9个市(州)调研和现场办公活动,检查重大项目建设进度,指导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进程。同时,继续选取部分重大项目的开工、竣工等关键阶段,集中组织,高层推进,现场办公。
  全省300个重大项目推进工作计划已由省发展改革委下达(吉发改投资字〔2007〕703号)。
  附件:吉林省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附件
  吉林省重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韩长赋 省长
  副组长:田学仁 副省长
  陈晓光 副省长
  牛海军 副省长
  矫正中 副省长
  金振吉 副省长
  陈伟根 副省长
  成员:王祖继 省长助理、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房俐 省长助理
  刘长生 省政府副秘书长
  魏立昌 省经委主任
  赵胜堂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
  王国才 省环保局局长
  柳青 省建设厅厅长
  张德新 省水利厅厅长
  张勇 省交通厅厅长
  姜国钧 省统计局局长
  曹家兴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治莹 长春市政府副市长
  李晋修 吉林市政府副市长
  王宏志 四平市政府副市长
  孟祥杰 辽源市政府副市长
  田玉林 通化市政府副市长
  姜有为 白山市政府副市长
  刘玉忱 松原市政府副市长
  王锐白 城市政府副市长
  高勇 延边州政府副州长
  张炜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办公室主任:曹家兴(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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