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函[1998]618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1998-10-19
实施时间: 1998-10-19
失效时间: 2011-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267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国家务总局《关于企业现在区捐赠所得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555号)下发后,一些地区询问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金融、保险企业向灾区捐赠,仍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金融、保险企业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027号)的法规执行。即:“企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增支出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再不超过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1.5%的标准以内部分据实列入营业外支出,计算纳企业所得税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进行调整。”

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
发文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2011-1-4
实施时间:2011-1-4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企业债务重组 哈地税发[2003] 2003/3/7
金华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 金地税政[2008] 2008/1/7
关于国家政策性银行营业税、所得税缴纳及财政返还问题的 财税字[1995]03 1995/7/27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有关所得税问 陕地税函[2011] 2011/3/15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 沪国税所一[200 2003/6/18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 粤国税发[2004] 2004/4/16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国资分配[200 2004/1/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大型企业集团征收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4]02 1994/2/8
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常设解释委员会[SIC]解释公告第25号— 解释公告第25号 2000/7/15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杭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对货物运输业 杭地税二[2004] 20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