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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发[2009]69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3-31
实施时间: 2009-3-31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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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税务分局、省直属小浪底税务分局,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地方税务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支持服务企业发展的总体要求,为充分发挥税收的职能作用,不断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确保税收收入持续增长,现就加强全年税收征管工作通知如下,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一、明确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
  面对我省经济运行形势,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工作势在必行,任务紧迫。省局在分析把握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和地税征管现状的基础上,确定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加强征管保收入,服务企业促发展;2009年税收征管工作的重点是:突出一个服务,抓好两项管理,加强三项建设。突出一个服务,即按照省局制定的“企业服务年”活动意见,扎实做好企业服务年各项工作;抓好两项管理,即税源基础管理、重点税源管理;加强三项建设,即征管制度机制建设、信息化建设、基层所建设。各级地税机关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工作紧迫感、责任感,认真抓好各项征管工作落实,促进税收收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
  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省政府、省局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好企业服务年活动,确保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重点是: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现行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要在认真梳理的基础上,及时向企业宣传到位,执行到位,通过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使企业切实从中得到实惠,真正发挥税收政策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同时也要坚持组织收入的原则,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切实解决企业的困难和问题。近期各地要对分工负责的重点企业全部走访一遍,有实际困难和问题的要现场办公研究解决。凡是职权范围内能够解决的要立即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要制定计划限时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要说明情况原因。为企业提供简便优质服务。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落实《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纳税服务时限问题的通知》要求,招商引资企业在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发票领购、减免税审批和开具涉税证明等涉税事项时,要从速从快,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落实办税公开实施意见,积极主动为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办税公开的14项内容,让企业尽快掌握办税需要填报的资料和程序,方便企业办理涉税事宜。为招商引资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对于各地招商引资项目,地税机关要在办税大厅设立专门的招商引资办税服务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在最短的时间内办理好各类涉税事项。对各地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指定专人负责,全程引导,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纳税服务。
  三、强化税源基础管理
  强化税源基础管理主要任务是:抓好税源户籍管理、纳税评估、发票管理。
  (一)加强税源户籍管理。搞好与工商、技术监督、统计、国税等部门的登记信息交换比对,加强税源户源泉控管;落实市县所三级税源巡查制度,加强户籍巡查,及时清查漏征漏管户;加强非正常户、停歇业户、注销户审核管理和检查,防止税收流失;抓好外出经营活动管理证明、外来经营报验登记管理,严格《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开具和缴销管理,抓好外来经营户跟踪管理及税款清缴、发票缴销工作,切实加强异地经营税收监控管理。主管税务机关对辖区税源要真正做到户数清、基础信息清、税源底子清、无漏征漏管户、无假转非户、无假停业户、无假注销户。
  (二)深化纳税评估。完善市县所三级纳税评估体系,处理好综合评估与专项评估、日常评估与专案评估的关系,明确各级纳税评估的主要职能与工作重点。基层税务所主要从事日常的综合性纳税评估工作;县(区)局重点组织开展行业、税种专项评估工作;市局主要通过搞好税收分析指导纳税评估工作开展和对重点企业进行专案评估。要抓好涉税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应用工作,全面地开展好税收分析,计财、征管、税政、稽查、法规等业务部门,都要从不同角度进行税收分析,为纳税评估对象的筛选提供依据。要针对税源实际和纳税遵从风险状况,筛选重点行业、重点地域、重点企业,灵活运用峰值异常评估法、数据比对分析评估法、存货测评分析评估法、耗料耗电测算评估法、资金流转率评估法等方法开展有效评估工作。对建筑安装、房地产、金融、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和大型企业集团以及零负申报、低税负企业,要扩大评估面,加大纳税评估力度,注重各税种的综合评估,准确核实税基,提高评估效率和税款入库率。
  (三)加强发票管理。强化对发票领购、使用情况的日常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开具、取得发票、使用假发票、不开发票等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发票在税款核定、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方面的作用,抓好发票开具与申报纳税情况的比对分析,切实加强以票控税。开展好发票“双奖”活动,把发票奖励资金真正用在群众关注度较高,能够有效调动索要发票积极性的行业,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索要发票进行协税护税。积极创造条件,通过人工、网络、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等方式提供发票真伪鉴别、有奖信息查询、违规举报等服务,为加强发票管理建立有效的互动平台。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整治不法分子利用手机短信、互联网、传真、邮递等方式销售假发票、非法代开发票活动,摧毁犯罪窝点,深挖幕后操纵的犯罪集团;继续严厉打击团伙违法行为、公共场所兜售发票行为、利用虚假发票和非法取得的代开发票实施逃骗税等违法行为。
  四、加强重点税源管理
  加强重点税源管理主要是:加强重点行业管理、重点项目管理、重点企业管理。
  (一)健全重点税源管理体系。各地都要根据税源特点,因地制宜地建立市、县、所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市、县、所要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税源结构状况,分别确定本地辖区的重点税源,进一步提高重点税源收入占税收总量的比重,加大重点税源监控管理力度。要建立重点税源管理责任制度,建立重点税源监控档案,将重点税源管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的单位和个人,并列入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二)抓好重点行业税收管理。工业、金融、保险、通信、建筑、房地产、餐饮、旅馆等行业是地税收入的主要来源,必须下大力气切实加强管理,努力使重点行业税源为地税收入做出更大贡献。要完善行业税收管理办法,加大分析、评估、检查力度,防止那些受金融危机影响不大,经济效益不差纳税人也借机逃避纳税,确保这些行业税收应收尽收。对营利性医疗、教育培训、中介服务等税收秩序混乱及税收征管比较薄弱的行业要进行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减少税收流失。
  (三)加强重点企业税收监控。探索创新重点税源的专业化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对跨地区、跨行业企业集团税源监控工作,做好重点税源的日常检查和反避税工作。省局对全省的重点企业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纳税情况。各市、县(区)局都要列出本地的重点企业名单,落实管理责任,进行重点跟踪监控管理。各地要进行深入的调研测算,科学设置税负、物耗、成本费用率等指标值,建立健全预警监控指标体系,切实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税源动态监控,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和申报纳税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早研究措施,完善办法,堵漏挖潜,加强管理。
  (四)抓好重点项目税收管理。经济在不断的发展之中,新的税源也会持续不断地出现,必须及早掌握,适时纳入管理。特别是对近期政府重点投资项目,要加强与发改委、城建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对本地新建、扩建的工程项目逐一建立税收台账,实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项目开工、建设进度及税收核算缴纳等情况,切实抓好新增税源管理,保证应征各项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把新增税源转化为税收增长点。
  五、加强征管制度机制建设
  加强征管制度机制建设主要是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分析评估稽查互动机制、征管质量考核机制等,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制度基础。
  (一)完善税收管理员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标准和程序,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考核机制。完善税收管理员税源户段管、片管责任制度,建立健全税收管理员管户手册和工作手册,全面及时、准确地记录税收管理员的管户信息和工作情况,为开展税源分析、评估、巡查等管理提供可靠数据,为考评税收管理员工作绩效提供依据。遵循管户与管事、管理与服务、属地与专业、集体履职与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结合纳税信誉等级管理、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对税源科学分类基础上的税收管理员专业化管理办法,更好地把税收管理员制度落实到位,不断提高税源监控质量。积极探索税收管理员工作激励机制问题。各地可以结合对税收管理员的绩效考核,从税收管理员的整体素质、政策水平、业务技能、任务完成、廉洁自律等方面,对税收管理员进行星级评定、优秀税收管理员评定等,使绩效考核的结果得到较好的利用,更好地激发税收管理员的工作积极性。
  (二)完善分析、评估、稽查互动机制。完善优化分析评估稽查互动工作流程。明确各环节联系配合的内容、渠道、手段,加强分析、评估、稽查之间的工作协调与衔接,保证分析评估稽查互动机制的顺利运转和充分发挥作用。建立分析评估稽查联席会议制度。市、县(区)局要定期召开分析、评估、稽查部门联席会议,共同总结经验,查摆问题,改进工作,不断提高互动工作质量和效率。建立互动工作监督考核制度。探索建立分析评估稽查互动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开展互动工作督查考核,促进互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修订《税收征管业务规程》。按照国家现行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征管业务实际,参照国家税务总局“金税三期工程税收征管业务需求”,修订税收征管业务规程,优化和简化办税流程,规范表证单书,推进全省征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加强征管信息化建设
  一是按照“立足于实用,着眼于功能开发,有利于综合分析,满足工作需要”的要求,在“金税工程三期”建设总体框架下规划好地税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我省地税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圆满完成今年的试点准备工作任务。二是继续优化和升级现行的“河南地税业务管理信息系统2.0版”,开发完善发票防伪加密布奖真伪查询、个体定税、税收管理员平台等应用模块,为强化税收征管提供有力的支撑。三是加强征管数据的管理应用。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征管数据管理办法,落实数据管理岗位职责,明确管理要求,规范采集渠道,统一采集口径,严格数据修改审批管理,确保基层一线征管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加快省局数据库建设,开发数据应用平台,积极开展数据分析利用工作,为税收征管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四是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建立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工作协调机制的通知》精神,配合有关部门积极推进我省财税银库联网工作。
  七、加强基层所建设
  各地要按照省局基层所建设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切实抓好基层所建设工作。在搞好硬件建设的基础上,要着重抓好基层所的征管业务制度建设和征管队伍建设。要建立健全基层所各岗位、各环节的征管制度办法,保证基层所的各项征管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不断提高基层所税收征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要加强对基层所税收管理员的税收政策培训和征管业务培训,大力提高管理员的政策水平和税收征管能力,提高其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办税辅导等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使他们真正成为懂政策、善管理的税收征管队伍,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八、加强协调配合
  (一)加强领导协调。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涉及到诸多职能管理部门,各级地税机关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研究措施,制定目标,认真抓好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各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提高效率,确保各项加强税收征管的措施真正落实到位,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加强国税、地税的协作配合。各地在巩固国、地税协作成果,搞好现有协作工作的基础上,要努力拓展协作的领域和内容,争取在国地税协作上取得新进展,在加强税收征管工作中共同取得新成绩。今年要把国地税共建12366纳税服务热线平台作为提高服务质量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好。各地要按照省局的统一布置认真做好各项共建准备工作,保证12366纳税服务热线顺利开通运行。
  (三)健全社会综合治税机制。各级税务机关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协作,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健全协税护税体系。要建立健全地税与有关部门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总结部门配合情况,研究部门协作措施。要积极研究建立健全政府牵头的部门信息交换共享机制问题,有效获取相关部门的涉税信息,为加强税收征管提供依据。要完善优化综合治税工作流程,提高部门协作效率和质量,促进部门协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各部门工作控管优势,切实加强建筑、房地产、车船、土地等税收的源泉控管。
  各地要在4月底前将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措施反馈省局;实际工作中遇到什么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省局反映;12月20日前要向省局报送全年落实情况材料。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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