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铁路运输企业认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地税函[2008]202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2
实施时间: 2008-7-22
法规类型: 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 房产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南
阅读人次: 393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郑州市、许昌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河南铁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河南中州铁路控股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豫铁集财[2008]25号)及《关于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豫铁集财[2008]29号),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6号)、《关于明确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铁路运输企业范围的补充通知》(财税[2006]17号)及《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地方铁路系统企业征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通知》(豫地税函[2006]366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认定,原河南省地方铁路局新郑分局和原河南省地方铁路局许昌分局内部改组、改制后新成立的河南中州铁路控股有限公司和河南中航铁路发展有限公司属地方铁路运输企业,符合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条件。各地要对上述地方铁路企业改组、改制的房产土地依照政策规定,严格划分征免范围,并按照现行减免税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免征房 渝地税发[2004] 2004/4/22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铁路运输企业发票管理有关问题 陕地税函[2006] 2006/11/9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20]56号 2020/10/30
北京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 京财预[2013]27 2013/3/4
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汇总缴纳增值税的通知 财税[2013]111号 2014/1/1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 粤地税发[2004] 2004/6/18
关于发布《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4/1/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河南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铁路运输 豫地税函[2009] 2009/8/5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铁路运输企业征免房产税城 内地税字[2004] 2004/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