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
发文文号: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令2012年第145号
发文部门: 南昌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12-1-20
实施时间: 2012-1-20
法规类型: 养老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昌
阅读人次: 330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已经2012年1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陈俊卿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4件规章的决定
  为了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在我市的正确有效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等14件规章作如下修改。
  一、《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删去第十九条中的“逾期不交的,每月按滞交额的3‰缴纳滞纳金”。
  二、《南昌市摩托车交通管理规定》
  删去第十二条中的“并暂扣车辆30天”。
  三、《南昌市市区四湖管理规定》
  1、第七条第二款修改为:“四湖周围不得建设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的建筑物和设施;已建的,应当逐步整治装饰或者限期拆除。”
  2、第八条修改为:“四湖管理范围内不得设立停车场、集贸市场、劳务市场。已经设立的,限期拆除;自发形成的,予以取缔。”
  四、《南昌市非机动车交通管理办法》
  1、删去第十一条第四项中的“并暂扣车辆30天”。
  2、第十二条修改为:“对其他违反本办法的行为,由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依法予以处罚。”
  五、《南昌市水库管理若干规定》
  第十八条修改为:“用水户应当按照核定的水费数额和规定的交费日期交纳水费。农业用户每年九月底交纳水费的一半,年终结清;工业等其他用户逐月交纳水费。逾期不交纳水费的,由水主管部门限期交纳,并依法按月加收拖欠水费数额5‰的滞纳金。”
  六、《南昌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修改为:“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缴纳城市污水处理费的,由水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并依法按照欠缴的城市污水处理费总额每日加收5‰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水主管部门或者其依法委托的市供水节水管理机构对单位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七、《南昌市行政执法办法》
  第二十二条中的“扣留”修改为“扣押”。
  八、《南昌市养犬管理办法》
  删去第二十四条第一项中的“逾期不处理的,由公安机关强制处理”。
  九、《南昌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实施办法》
  1、删去第八条第一项中的“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2、将第九条中的“可以依法行使下列权力”修改为“可以依照法律、法规行使下列权力”。
  3、第十八条修改为:“执法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
  4、第十九条修改为:“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设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需要拆除的,由执法局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市或者区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执法局强制拆除。”
  十、《南昌市城市照明设施管理办法》
  删去第二十一条中的“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
  十一、《南昌市港口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修改为:“违反本规定,使用非深水岸线期限届满,使用权人不拆除有关港口设施的,由市或者县交通主管部门责令拆除。”
  十二、《南昌市家畜违禁药物监督管理办法》
  删去第十六条中的“费用由货主承担”。
  十三、《南昌市城市雕塑管理办法》
  删去第二十三条第一项中的“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建设者承担”。
  十四、《南昌市城市绿化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五条修改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公布后,城市绿化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通知各部门、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具体绿化方案的编制。
  具体绿化方案按照规定报经审查同意后,应当及时组织实施。”
  根据以上修改,对部分条文的顺序和文字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新 湘财社[2010]4号 2010/1/14
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编号办法》的通知 民办发[1993]1号 1993/1/18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 琼府[2010]70号 2010/9/17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国办发[1995]51 1995/10/19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农村社会养 桂人社发[2012] 2012/1/1
关于印发《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服务费提取使用办法[试行 民办发[1992]6号 1992/2/19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本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沪府办[2007]64 2007/9/17
关于做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有关 劳社部发[2007] 2007/8/17
南昌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 南昌市人民政府 2009/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