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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车船税纳税申报表的公告
发文文号: 苏地税规[2011]1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阅读人次: 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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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方便纳税人正确申报缴纳车船税税款,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对车船税纳税申报表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附件1)、《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附件2)予以公告。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保险机构从2012年2月份申报1月份代扣代缴车船税税款时启用《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附件1、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
  2、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
  3、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
  4、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
  5、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表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1-2略

  附件3:车船税(车辆)纳税(代收代缴)明细表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缴纳车辆车船税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代收代缴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
  1.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名称;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3、车辆种类:填写车辆种类代码。1001乘用车、1002商用车、1003挂车、1004其他车辆、1005摩托车。
  4.排气量、核定载客、整备质量必填一栏:车辆种类为乘用车必填排气量、车辆种类为客车必填核定载客;车辆种类为货车、挂车、其他车辆必填整备质量。
  5.征收品目填写征收品目代码。
  6.燃料种类:根据《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整车合格证》上的同名栏目内容填写。
  7.缴税日期:即向纳税人收取税款,完税凭证(保险单上)注明的收费确认时间。
  8.税款所属期起:新购车辆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计税时间是购买车辆的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月份。
  9、税款所属期止:新购车辆的计税时间为购买当年12月;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的计税时间为交强险终止当月;购买一年期交强险的车辆填写签单日的当年度12月。
  10.年税额标准:根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11.载重质量的单位为千克(kg),排气量的单位为毫升(ml,四位数)。
  12、燃料种类: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修改前可暂不填写。
  13.表间逻辑关系:
  (1)年应缴税额:
  ①乘用车、客车、摩托车:
  一年期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
  用栏次表示为:19=20
  新购车辆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年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12)×应纳税月数。
  ②货车、挂车、其他车辆:
  一年期交强险年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整备质量
  用栏次表示为:20=19×15
  新购车辆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辆年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整备质量÷12)×应纳税月数。
  (2)当年应缴=年应缴税额-免征税额-减征税额
  用栏次表示为:25=20-21-22
  (3)实际缴纳税款滞纳金合计=当年应缴+往年补缴+滞纳金
  用栏次表示为:28=25+26+27
  附件4:
  车船税(船舶)纳税明细表填表说明
  本表适用于缴纳船舶车船税的纳税人和委托代征车船税的单位申报车船税时填写,作为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车船税的依据。
  1.纳税人组织机构代码(身份证件号):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含所属行政区域代码的组织机构代码。纳税人是个人的,必须填写身份证号、护照号、军官证号、港澳通行证,台胞证。
  2.纳税人名称:纳税人是单位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名称;纳税人是自然人的填写个人姓名。
  3、船舶种类:填写船舶种类代码。2001机动船舶、2002拖船、非机动驳船、2003游艇。
  4.净吨位数、艇身长度、发动机功率必填一栏:船舶种类为机动船舶必填净吨位数;船舶种类为游艇必填艇身长度;船舶种类为拖船必填发动机功率。
  5.征收品目填写征收品目代码。
  6.缴税日期:即向纳税人收取车船税税款时间。
  7.年税额标准:根据车船税税目税额表填写。
  9.表间逻辑关系:
  (1)年应缴税额:
  ①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净吨位数或艇身长度
  用栏次表示为:18=17×6或12或13
  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2马力=净吨位1吨
  ②新购船舶年应缴税额=(年税额标准×净吨位数或艇身长度÷12)×应纳税月数。
  (2)当年应缴=年应缴税额-免征税额-减征税额
  用栏次表示为:23=18-19-20
  (3)实际缴纳税款滞纳金合计=当年应缴+往年补缴+滞纳金
  用栏次表示为:26=23+24+25

相关附件:
附件5 车船税征收品目代码.doc    
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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