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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2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改价格[2012]3号
发文部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烟草专卖局
发文时间: 2012-1-4
实施时间: 2012-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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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烟草专卖局:
  为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烟叶生产,保持烟叶供求总量平衡,促进烟草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就2012年烟叶收购价格政策通知如下:
  一、全国烤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0%.其中,各价区中准级烤烟(X2F)每50公斤收购价格分别为:一价区915元,二价区910元,三价区860元,四价区810元。各价区各等级烤烟收购价格详见附表一。
  二、对烤烟价区进行适当调整。甘肃省由四价区调整为三价区。烤烟各价区划分具体详见附表二。
  三、全国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平均提高23%.各主产区各等级白肋烟、香料烟收购价格详见附表三、附表四。
  四、各地要认真执行烟叶收购价格政策。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查处烟叶收购中压级压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各级烟草主管部门要加强烟叶收购管理,维护正常的烟叶收购秩序。各级烟草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烟叶等级和质量标准进行收购,烟叶收购等级合格率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附表:一、2012年烤烟收购价格表
  二、2012年烤烟价区表
  三、2012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
  四、2012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烟草专卖局
  二○一二年一月四日

相关附件:
一、2012年烤烟收购价格表.pdf    
二、2012年烤烟价区表.pdf    
三、2012年白肋烟收购价格表.pdf    
四、2012年香料烟收购价格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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