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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财税政[2011]86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1-12-3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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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辖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郑州新区国家税务局,省地税直属各单位,有关县(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税政[2010]3号)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和省地方税务局共同审核确认后,现公布第二批具有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两家非营利组织名单,分别是安阳市教育基金会和河南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享受企业所得税免税优惠政策的期限均为2011年-2015年,为期五年。享受优惠政策的单位应严格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河南省地方税务局豫财税政[2010]3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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