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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检查情况通报
发文文号: 新会协[2011]48号
发文部门: 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1-17
实施时间: 2011-11-17
法规类型: 注协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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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制度(试行)》、《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资产评估行业自律公约》等相关制度办法的规定,及中注协2011年的统一部署,新疆注协于2011年7月11日至7月21日对9家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行业自律检查。现将《2011年度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检查情况总结》下发你们,请各会计师事务所认真对照自查。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七日
  2011年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律检查情况总结
  一、检查工作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工作由协会秘书处领导亲自督导,业务监管部具体组织实施,在借鉴2010年行业检查经验的基础上,对2011年度的行业自律检查工作从计划、组织、实施等方面都进行了认真准备和精心安排,使得本次检查工作顺利实施。
  (一) 检查过程
  检查工作于2011年7月11日开始,7月21日结束,共计10天。此次检查采取事务所统一报送、集中检查、对存在的问题重点抽查的形式。共组织10名检查人员(抽调注册会计师8名)检查人员参加了2011年6月中注协举办的远程培训。通过培训,明确了检查程序、检查工作底稿的编制。通过检查人员的相互交流,确保了在检查工作中统一尺度、检查方式、检查工作重点等。同时于5月底向中注协和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行约管理委员会上报了检查方案和被检查事务所名单。检查过程中,协会领导多次听取检查组的汇报,肯定了检查工作成果,并要求检查人员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检查计划,并注意收集事务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在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注重与事务所负责人以及注册会计师谈话,了解事务所基本情况和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对抽查的业务底稿进行认真检查的同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分类整理,与被检查事务所相关执业人员进行充分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对每一家事务所的检查意见。在与事务所负责人和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交换意见时,检查人员结合准则规定和自身执业经验,指出事务所执业中的不足和今后需要改进的地方。
  (二) 检查内容、范围和对象
  根据《新疆注册会计师协会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方案》,检查内容为检查事务所的系统风险,包括对质量控制体系的检查(含职业道德检查)和业务项目质量的检查等。业务项目检查范围是事务所出具的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的审计、验资报告。检查对象分别为(新疆新能会计师事务所、新疆瑞新会计师事务所、新疆永信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忠信会计师事务所、库尔勒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巴州孔雀会计师事务所、新疆天力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库尔勒天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乌鲁木齐博鑫昌业会计师事务所。其中乌鲁木齐博鑫昌业会计师事务所因为新设立未产生业务收入,因此仅申报了质量控制的资料。)检查的目的是通过检查来督促帮助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其业务质量水准,更好地促进我区会计师事务所的健康发展。此次被检查事务所占新疆事务所总数的10%。检查小组共抽取审计报告24份,验资报告16份。
  二、检查整体情况
  从检查情况来年,近几年随着我区市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的鉴证作用日益增强,对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当前行业执业质量依然不容乐观。
  (一) 质量控制体系检查
  1、小型事务所以书面文件形式存在的内部控制制度很少,由于这种限制,在检查时主要依靠询问领导层对控制的态度和重视程度,而不是检查相关文件;
  2、小型事务所没有建立正式的质量控制体系,领导层一般通过直接亲自参与执业来识别和控制业务风险,我们主要依赖询问领导层如何识别出风险以及如何应对这些风险,并主要通过业务项目质量的检查予以认证;
  3、小型事务所一般采用非正式和简单的流程和程序实现质量控制的目标,在评价其控制政策和程序能否实现质量控制目标时,我们酌情考虑了这种限制;
  4、小型事务所从业人员较少,限制了其职责分离的程度,检查时主要考虑不相容职责未分离对质量控制的影响,即合伙人或领导层直接参与监督的利和弊。
  5、小型事务所合伙人或股东较少,均直接参与执行业务,互相沟通很容易;相关的控制政策也比较少。检查中我们着重考虑了这种影响。
  6、小型事务所通常没有建立业绩考核的流程,领导层只是依据特定关键指标评价合伙人或注册会计师的业绩,检查时我们询问其特定考核指标有哪些和如何考核。
  7、小型事务所主要以小型企事业单位审计业务为主,对其业务项目质量检查时我们充分考虑审计准则中有关小型企业审计的特殊考虑。
  (二) 职业道德检查
  本次抽查的事务所均是小规模事务所,我们根据小规模事务所的特点,重点关注小规模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与非审计服务时的独立性保持情况,关注审计收费情况,是否存在低价竞争、或有收费、出卖审计意见等情况,关注所承接业务规模和数量是否与事务所规模相匹配。
  (三) 业务项目质量检查
  1、初步业务活动
  执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否实施初步业务活动,尤其需要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是否完整以及内部控制情况,并依据对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记录、内部控制和管理层诚信的了解,评价被审计单位是否具有可审性。
  2、风险评估程序
  执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否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简要记录了解的要点和评估的风险;是否在了解“被审计单位的目标、战略及相关经营风险”、“被审计单位财务业绩的衡量和评价”和“内部控制”时,考虑小型企业的特点和局限性,适当简化风险评估程序和了解要点。执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否评估舞弊风险,并针对小型企业舞弊的特点,实施舞弊的动机、机会、借口的三因素分析。执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可以将项目组有关风险评估的讨论记录与舞弊风险评估的讨论记录合编一张工作底稿。执行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审计业务,可以适当简化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两者可合并为审计计划。
  3、进一步审计程序
  关注是否执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执行此项程序,是否考虑成本与效益原则,采用下列方法,以有效地获取审计证据:
  ①对重要账户的余额进行细节测试;
  ②对重要交易进行细节测试;
  ③对利润表的某些项目执行分析程序。
  实施实质性程序时,是否特别关注可能导致小型企业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下列情况:
  ①业主或管理人员为减少纳税等目的而低估收入或者高估费用;
  ②业主或管理人员将私人费用在被审计单位列支;
  ③业主或管理人员为解决个人财务问题而从被审计单位谋取不当利益;
  ④业主或管理人员因对外等需要而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⑤管理人员从被审计单位获取的报酬与其承担的责任及经营规模不相称;
  ⑥管理人员获得的报酬取决于经营成果的大小。
  4、特殊项目审计
  小型企业规模较小,财务报表项目较少,但为了保证注册会计师履行审计责任,关注是否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小型企业时要充分关注下列特殊项目:
  对法律法规的考虑;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关联方及关联方交易;持续经营;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比较数据;或有事项;期后事项。
  (四) 检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
  1、事务所基本能够签订审计或验资业务约定书,但约定书的内容有所欠缺。如未填写审计范围及对象、完成时间、使用范围、约定书的有效时间、签约时间、委托方法人未盖章、受托方一侧一片空白等等。由此可见事务所均认为业务约定书必不可少,但签约内容流于形式,不注重签约风险。
  2、抽查的事务所基本编制有审计计划,但形式各式各样。也有的事务所根本未编制审计计划。部分事务所的审计计划较全面,但有的事务所的审计计划极其简单,甚至连最基本的审计组成人员都分辨不清。大部分事务所对于“初步业务活动”“风险评估程序”“进一步审计程序”“特殊项目审计检查”等更是无从表述。
  3、三级复核制度是底稿中的一项重要核心内容,但从各事务所的三级复核制度的完善和重视程度来看,实际执行方面普遍较差。大部分事务所设计了可以打勾的三级复核表,但经我们检查,有部分的三级复核流于形式。部分事务所仅有二级复核。
  4、抽查的事务所基本没有业务承接评价表或业务保持评价表,无从了解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方面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5、抽查的事务所中实质性程序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很多事务所未执行往来帐项的函证,替代性程序的执行流于形式;存货监盘未执行;固定资产检查程序未落实到位;截止测试基本未进行。对重大的交易和重要的项目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6、抽查的事务所中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降低收费现象,有的甚至降幅很大。
  (五) 检查中发现的个别性问题
  1、未实施四大循环控制测试。
  2、银行存款、其他应收款无函证,其他应收款未执行替代测试审计程序。
  3、对其他应收款三年以上的分析其发生坏账的可能性。
  4、银行存款报表金额424.39万元,没有银行对账单,余额调节表,未进行银行函证及截止性测试。不能证明银行的真实性,完整性,没有审计结论。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04.80万元,没有函证单,没有替代程序,亦未在底稿中说明未发函的原因,证据不充分,无法证实其他应收款真实性,完整性,没有审计结论。
  6、无形资产期末余额9000万,没有相应的证据证明无形资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房产企业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的费用应在开发成本科目,科目处理不正确,审计程序不到位。
  7、短期借款实质性程序只进行了账帐、帐表的核对,,无借款合同,协议,自然人名单。没有抽查测试,没有与利息交叉复核,无审计轨迹。
  8、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只进行了账帐、帐表的核对,无截止性测试审计程序,没有抽查测试。其中:其他业务收入中房租收入87.12元,但相应的成本3447.77元,严重不相配比,没有重点关注。
  9、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没有对重大调整事项逐项核实其发生原因、依据和有关资料,复核数据的正确性,并取得有效证据。
  10、没有编制业务承接评价表、编制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未在被审计单位整体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未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过程中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未制定重要性水平。
  11、未分析三年以上的预付账款的形成原因,未确定长期挂账的预付账款的合理性,未将不符合预付账款性质的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并计提坏账准备。
  12、现金、银行存款未抽查大额银行存款收支的原始凭证,银行存款未进行函证。
  13、对于特殊的循环应重新编制主要控制活动,比如,本次被审计单位的销售与收款主要是房租收入,应重新编制主要控制活动,进行测试。
  14、对于已评价有错报风险的科目,如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等,在对其进行实质性测试后,应描述对其风险评价结果的认定。
  15、对于长短期借款本年新增部分应后附借款合同,并注明已与上期底稿复核过。
  16、管理当局声明书抬头有误、时间有误,早于报告日,存在风险。
  17、货币资金,银行存款未编制明细表,无询证函、调节表不相符、无与应付票据对应关系。现金盘点表应用碳素笔编制,监盘人签字。
  18、审计证据的充分性和适当性未见体现,凭证抽测记录中未发现形成该凭证支持性证据、依据。不足以认定审计数据,导致审计风险的增加。如现金盘点表无监盘人签字、银行存款未编制明细表,无询证函;大额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无函证或替代程序。主营收入无截止测试、收入、成本测试程序不全等等。
  19、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后未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对本次重要性水平较高的科目应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加以分析,增加实质性测试,或追加审计程序。
  20、没有存货盘点表,无法确认存货的真实性。无固定资产盘点表,无法确认固定资产的真实性。车辆未取得车辆行驶证,无法确认权属。未取得房产证,无法确认权属。新购入固定资产无相关合同、发票;
  21、开发成本中建安工程费未见计价依据,本年无收入和成本,但年末未对该开发项目完工程度进行描述。
  22、无初步业务活动工作底稿,无业务接受和保持工作底稿,业务约定书无被审计单位法人签章,未制订重要性水平,未制定具体审计计划,未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底稿中仅有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未在被审计单位整体层面和业务流程层面了解和评价内部控制、未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过程中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未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23、未编制三级复核底稿;管理部门声明书签字日期为2010年1月24日,早于报告日1月28日;未编制总体审计策略,未确定审计范围、业务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确定方法及重要性水平;未执行业务循环测试、风险评估程序;整篇工作底稿未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按财务报表科目分别编制工作底稿,未见各会计科目审计程序表、审定表,明细审定表,未对现金进行盘点,未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未达账项金额较大,未做必要的审计程序并予以说明;未对往来科目未进行账龄分析、未对往来科目实施函证程序,未执行相关分析性程序、截止性测试,对会计凭证进行了抽查、但未按报表科目分别将凭证抽查记录归类,未取得相关的销售合同、纳税申报资料;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其他未交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等科目只索取了企业的总账、科目余额表,对凭证进行了抽查,未形成其他的工作底稿。
  24、未编制三级复核底稿;管理部门声明书签字日期为2010年3月16日,早于报告日3月17日;未编制总体审计策略,未确定审计范围、业务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确定方法及重要性水平;未执行业务循环测试、风险评估程序;整篇工作底稿未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按财务报表科目分别编制工作底稿,未见各会计科目审计程序表、审定表,明细审定表,未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往来科目未进行账龄分析、未对往来科目实施函证程序,未对实物资产进行盘点,未执行相关分析性程序、截止性测试,对会计凭证进行了抽查、但未按报表科目分别将凭证抽查记录归类,未取得相关的销售合同、纳税申报资料,未取得专项应付款相关的文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无形资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其他应交款、专项应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只索取了企业的总账、科目余额表,对凭证进行了抽查,未形成其他的工作底稿。
  25、未编制三级复核底稿;管理部门声明书签字日期为2010年3月12日,早于报告日3月22日;未编制总体审计策略,未确定审计范围、业务时间安排、重要性水平确定方法及重要性水平;未执行业务循环测试、风险评估程序;整篇工作底稿未按照审计准则要求按财务报表科目分别编制工作底稿,未见各会计科目审计程序表、审定表,明细审定表,只是取得了各科目的总账、科目余额表,未结银行存款进函证,往来科目未进行账龄分析、未对往来科目实施函证程序,未对重要资产实施抽盘程序,未执行相关分析性程序、截止性测试,对会计凭证进行了抽查、但未按报表科目分别将凭证抽查记录归类、形成相应的审计结论,未取得相关的销售合同、纳税申报资料,未取得专项应付款相关的文件;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主营业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等科目只索取了企业的总账、科目余额表,对凭证进行了抽查,未形成其他的工作底稿。
  三、对检查结果的处理
  2011年7月21日,协会组织检查人员对实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分析讨论,对检查工作进行了汇总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有关规定,针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行约管理委员会讨论表决对新疆新能等8家会计师事务所要求限期整改,规范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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