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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预[2011]4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12-23
实施时间: 2011-12-23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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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直各部门,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规范和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管理,推进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和精细化,提高政府性基金使用效益,依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9〕37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0〕80号),省财政厅制定了《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反馈,以便适时修改完善。
  附件: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办法.doc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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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黑龙江省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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