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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动全新发票抽奖方式的公告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2-31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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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尊敬的广大消费者: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的暂行办法》的规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启动全新发票抽奖方式。广东地税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出的所有电子发票,包括付款方为单位和个人的发票均可查验登记抽奖,消费者通过发票查验登记渠道登记本省手机号码,即可参与,中奖奖金直接以话费形式充值到手机账户。全新发票抽奖每年举行6期,每期奖金1000万元,每期设置奖项17.25万个,其中:设置200元奖项2500个,100元奖项2万个,50元奖项15万个。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抽奖登记,3月中旬进行第一期抽奖。
  单位和个人在消费索取发票时可要求经营者录入手机号码查验登记抽奖,或通过登录广东地税网站录入发票信息、登录广东地税网站提交二维码信息、手机登陆WAP网站录入发票信息、手机扫描二维码、手机短信录入发票信息、手机短信录入发票二维码内容等6种补录登记方式参与查验抽奖。
  特此公告。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
  2011年12月31日
  “南粤金税”发票抽奖登记(查验)使用说明
  一、参与抽奖的发票为付款方通过手机查验的《广东省地方税收通用发票(电子)》,参加抽奖所登记、录入的手机号码,仅限于广东省内的广东电信、广东移动、广东联通等运营商的手机号码。发票抽奖提供开票录入手机号码,网站、手机、短信补录手机号码等7种渠道进行抽奖登记。
  (一)开票时录入手机号码登记抽奖:
  要求开票人在开票界面“付款方手机号码”中录入手机号码,即可登记抽奖。
  (二)广东地税网站录入发票信息登记抽奖:
  登陆广东地税网站,首页-〉常用功能-〉电子发票查验及抽奖登记,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及验证码,查验后,点击“发票抽奖登记”录入手机号码,即可登记抽奖。
  (三)通过广东地税网站提交二维码信息登记抽奖:
  需下载安装扫码软件(如QuickMark)。
  登陆广东地税网站,首页-〉常用功能-〉电子发票查验及抽奖登记-〉二维码扫描查验及抽奖登记,把发票二维码扫描解码的结果粘贴到输入框中自动提交,查验后,点击“发票抽奖登记”录入手机号码,即可登记抽奖。
  (四)手机登陆WAP网站录入发票信息登记抽奖:
  手机登陆WAP网站,进入“电子发票查验及抽奖登记”栏目,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及验证码,查验后,点击“发票抽奖登记”录入手机号码,即可登记抽奖。
  广东地税WAP网站:http://www.gdltax.gov.cn/wap
  广东移动WAP网站:/fpdj
  广东电信WAP网站:http://gd.wap.v
  广东联通WAP网站:
  广东地税、广东电信WAP网站也提供粘贴普通手机二维码解码软件解码发票二维码的结果提交查验、抽奖登记的方式。
  备注:目前部分型号的手机、浏览器使用该模式可能会不畅顺,正在改进当中。当您不能成功使用该模式进行查验登记,请使用其他方式。
  (五)手机扫描二维码登记抽奖:
  安装各运营商为用户提供的手机端二维码拍照解码软件,按软件使用说明指示,对发票二维码拍照解码,登记抽奖。二维码拍照解码软件下载地址:
  广东移动WAP网站:/fpdj
  广东电信WAP网站:http://gd.wap.v
  广东联通WAP网站:
  (六)手机短信录入发票信息登记抽奖
  编写“FPDJ,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发至123662
  (七)手机短信录入发票二维码内容登记抽奖
  编写“FPSM,手机拍照解码发票二维码内容”发至123662
  说明:各运营商提供的二维码拍照解码软件都提供解码结果联网或发短信查验的选择,如选择短信查验,则软件会自动通过短信发送。用户也可以用通用手机拍照解码软件(如QuickMark),拍照解码发票二维码后,粘贴至短信编辑界面,编辑短信发送登记抽奖。
  二、补充说明
  (一)每张发票只能进行一次抽奖登记,参与人可以采用任何一种渠道进行抽奖登记,以第一个登记的本省手机号码为有效号码。
  (二)在发票开出后30天内进行抽奖登记的发票,才可以参加抽奖。
  (三)各运营商手机端二维码拍照解码软件的具体使用说明,请阅读软件自带的使用说明,各WEB、WAP网站查验软件的使用说明,请阅读具体页面上的说明。
  (四)纳税人如有疑问,可致电广东地税、广东移动、广东电信、广东联通的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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