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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大纲》的通知
发文文号: 国税发[2011]40号
发文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17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3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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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在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对税务系统廉政培训提出系统化、规范化要求,重新修订《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大纲》,作为税务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税务干部培训机构组织廉政培训的基本依据,也可供各级税务机关开展日常廉政教育活动参考。请遵照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教学大纲(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79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大纲  
  为做好税务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税务干部培训机构的反腐倡廉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规范廉政课程设置,充实廉政教学内容,加强教学组织工作,增强廉政培训效果,制定本大纲。
  一、基本要求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反腐倡廉的原则要求,按照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组织开展廉政培训工作。
  (二)廉政培训面向全体税务干部。税务系统举办的各级各类培训班均须按要求开展廉政培训,将廉政教育渗透于税务教育培训的全过程。
  (三)加强廉政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税务干部培训的实际需要,分层次分类别设置廉政教育培训课程,安排不同培训课时,分别组织实施教学。
  (四)根据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发展需要,不断补充和创新廉政培训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二、培训目标
  通过在校组织的廉政培训,使税务领导干部掌握反腐倡廉基本理论、基本方法,提升“一岗双责”履职能力;使全体税务干部及时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形势和任务,明确工作方向;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提高遵纪守法意识,促进自觉廉洁从政;加强廉政风险防范,提升规范执法能力;接受廉政文化熏陶,提高税务职业道德修养。
  三、课时安排
  税务系统各级各类培训班,时间在7天以下的,可安排4课时;培训时间在8~15天的,安排4~8课时;培训时间在16~30天的,安排8~12课时;培训时间超过30天的,安排12~16课时。税务领导干部培训班的廉政培训课时可酌情增加。
  四、课程设置
  (一)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培训班(5门)
  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理论、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1.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宣讲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形势;部署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介绍税务系统反腐倡廉新经验新举措。
  2.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理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反腐倡廉建设基本理论、党的十六大以来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思路、当前反腐倡廉建设理论创新成果等;学习党在革命、建设和改革时期形成的反腐倡廉历史经验;介绍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和国外廉政作法;研讨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特点和规律。
  3.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学习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准则,掌握廉洁从政要求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觉遵守的义务和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提高税务系统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自觉接受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党性修养。预防职务犯罪,防范廉政风险。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要内容、领导责任、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熟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分解、检查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等工作环节和要求;研讨结合税务系统实际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方法途径,提高“一岗双责”履职能力。
  5.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学习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税务系统贯彻落实纲要实施意见和建设规划;掌握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教育、制度、改革、监督、纠风、惩治工作的基本内容、主要特点和工作机制;提高领导和组织协调惩防体系建设的工作能力。
  根据税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发展,专题学习研讨关于教育、制度、改革、监督、纠风、惩治等六个方面的某一专项内容(制度、文件、专项工作),总结新经验,研究新问题,探索新方法。
  (二)税务人员培训班(4门)
  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税务执法(廉政)风险防范、税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
  1.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形势和任务。学习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和国家税务总局党组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指示精神;宣讲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形势;了解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明确廉政建设工作方向。
  2.税务人员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学习税务人员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掌握廉洁从政要求的主要内容,明确自觉遵守的义务和违反规定所应承担的党纪、政纪及法律责任,增强遵纪守法观念。
  3.税务执法(廉政)风险防范。学习税收执法(廉政)风险成因、构成、后果等知识,了解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的主要行为特点和产生腐败行为的心理特征,树立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职务犯罪、渎职犯罪的能力。
  4.税务人员职业道德修养。学习税务人员职业道德基本内容,特别是廉洁自律在职业道德中的地位和作用;介绍各国公职人员职业道德建设经验;宣传税务廉政文化建设成果;强化税务职业道德观念,塑造清正廉洁的道德品格。
  (三)税务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
  税务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形势和任务、反腐倡廉建设基础理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税务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案件检查、信访举报、案件审理、政风行风建设、纪检监察法规、廉政教育等。
  五、培训方式
  在校组织的廉政培训方式以课堂教学为主,其他方式为辅。
  在坚持课堂教学为主的同时,可采用现场教学、电化教学、网络培训和组织各种主题教育活动等培训方式,使廉政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富有实效。
  廉政培训课堂教学应当创新教学方法。在充分运用讲授式教学方法的同时,不断探索运用研讨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现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加强教学过程中的研讨和交流,激发学员接受廉政教育培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六、培训教材
  税务系统廉政培训教材建设具有高度的政治性、政策性、时效性,既要坚持集中统一,又要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既要有长远规划和组织,也要满足时效性专题性需求;教材内容的正面宣讲和反面警示比例应恰当。
  廉政培训使用教材要统筹兼顾,从实际出发。可以使用税务总局统编教材(公务员培训、院校培训、在职学习),经审定的省以上税务机关和教育培训机构自编教材,教育培训机构自编教学讲义。教材和讲义要严格按照领导讲话精神、会议文件和税务系统法规制度编写。公开出版发行的其他廉政教育培训教材可以作为教学参考资料使用。
  七、实施要求
  税务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税务干部培训机构要以本大纲为指导,组织实施廉政教育培训工作。
  各级各类税务培训班要按大纲要求落实廉政培训课时。要按大纲课程设置要求,开设相关课程或开设相关教学专题;也可以根据大纲精神,结合实际增开相应培训课程。
  对大纲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作为教学工作讲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作为检查税务廉政教育基地建设的重要指标。督促检查工作由税务总局党校和各级各类税务干部培训机构、税务纪检监察部门、教育管理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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