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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养跟踪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晋会协[2011]77号
发文部门: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10
实施时间: 2011-12-10
法规类型: 执业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山西
阅读人次: 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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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会计师事务所:
  为提高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在两年的培养周期内达到预定目标,省注协特制定了《山西省注册会计师领军型人才培养跟踪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各位领军班学员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按时完成各项学习任务,力争把自己培养成为名副其实的行业领军型人才。
  附件:《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养跟踪管理办法》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
  《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养跟踪管理办法》
  为提高山西省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养的质量和效果,确保在两年的培养周期内达到预定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一、跟踪管理的目的与方式
  领军型人才的跟踪管理由省注协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管理,旨在通过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引导学员在集中培训结束后,持续学习,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交心得体会、总结报告、实践应用报告、案例分析报告、调研报告等学习成果,边工作,边学习,进一步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实施动态跟踪管理。建立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信息库和学员档案,详细记录学员在培养期间的各项表现。加强与学员的联系,随时掌握学员动态,在培养周期内,跟踪了解学员学习、工作、科研等情况,定期编辑学员动态。
  2、敦促学员完成自学任务。结合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能力要求,安排一定的自学任务,要求学员利用业余时间认真完成学习指定阅读书目、承担行业研究课题、取得国际资本市场认可的专业资格等自学任务,通过不断学习,掌握相应的理论知识、科学方法,增强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学员的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
  3、安排学员参与制度建设和行业建设工作,组织优秀学员参加省注协组织的专业课题项目、学术会议等活动,给学员提供进一步施展才能的平台。
  4、安排课外跟踪辅导。建立跟踪辅导交流平台和联系机制,增强学员与教师之间、学员与学员之间的联系。并根据学员的研究方向,安排导师或前期学员对后期学员进行跟踪课外辅导,帮助学员理解、掌握相关知识。
  5、鼓励优秀学员授课。根据学员的研究方向及提交论文的学术质量,定期择优选拔学员参与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以及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训的授课,反哺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和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型人才培训项目。
  6、开展案例研讨。结合重点案例,组织学员开展研究,引导学员到实践中去总结学习,并就研究成果进行交流讨论。开展案例研究竞赛,深化案例研究工作,提高案例研究质量,形成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报告。
  7、开设网络课堂。利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为山西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开辟的专属培训网站,开辟网络课堂,定期将优秀课程制成课件上网,供学员学习。同时,搭建学员网络沟通平台,实现培训结束后继续交流碰撞。
  8、举办高层次论坛。培养办公室与有关高校及科研机构举办高层次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学者和企业家进行专题演讲,组织学员研讨交流。每位学员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参加。
  9、建立后续跟踪评价体系。定期了解学员培养前后的岗位职业变化,听取学员对学习课程的建议,为测评培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跟踪管理具体要求
  1、每位学员分别在每次集中培训结束后,提交学习总结1份,要求联系自己的工作谈学习体会和学习成果,3000字以内。分别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和省注协领军型人才培养办公室(以下称培养办公室),培养办公室将汇总每位学员的学习体会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动态上公开发表。
  2、自学期间,学员要做好指定阅读书目的读书笔记,向领军型人才培养办公室及时汇报个人自学情况及学习心得。培养办公室每半年检查一次读书笔记。
  3、培养办公室每季度召开一次领军型人才学习交流座谈会,每位学员至少发表一次专题演讲。
  4、第二期集中培训后,要求学员进行课程论文写作。针对本周期学校的课程,运用所学研究方法,每位学员完成一篇以上的专题论文,字数要求在3000-5000字之间,要求一个月内提交。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根据每位学员选题方向不同配备具体的指导老师,为学员的研究提供指导。研究论文汇集成册要在下一次集中培训期间进行内部交流研讨。
  5、从培养的第二年开始,学员积极承担或参加省注协课题研究工作,或者根据当时省注协行业管理的需要以及学员自身优势,专门追加新的课题项目。全体学员分组承担课题研究,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提升学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够让行业领军型人才承担更多行业工作,为行业发展做出贡献。最后一期集中培训结束后,要求学员至少完成一篇专业论文,字数要求在4000-6000字之间,要求两个月内提交。
  6、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对学员提交的论文进行评选,对评选为优秀的论文推荐到相应的报刊、杂志发表。培养办公室对论文评选为前三名的学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学员不认真完成论文或评选为不合格的论文进行通报批评,并给予相应的扣分处理。
  三、跟踪管理考核
  1、考试成绩 40分
  每次集中培训后都要进行测试,按百分制阅卷,然后将分数换成10分制,四次累加为40分。
  2、自学课程 10分
  所有自学课程都要求提交读书笔记,每缺一科扣1分,扣完10分为止。
  3、学习总结 20分
  每次集训结束后交一篇学习总结,每次占5分,共计20分,晚交1天扣1分,扣完本次总结总分5分为止。
  4、论文成绩 20分
  由指导老师根据论文质量打分,如果论文在核心期刊发表,每篇额外加8分,在其它期刊发表,每篇加2分。
  5、平时表现
  综合考虑出勤率、课堂发言、内部研讨、集体活动的表现,由班主任评定。其中,迟到或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领军型人才请假,必须通过所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报培养办公室批准后,方可认定为请假,否则按缺勤处理,以业务理由请假为无效。
  6、其他加分事项
  担当中注协、省注协举办或委托举办的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的授课人、高层次论坛和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每次加2分,在领军型人才培养期间,对班级管理、宣传报道和组织实施的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班委成员及各小组长,每人加3分。
  7、跟踪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70分(含70分)至9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要实行末位淘汰制,被淘汰的学员要缴纳已发生的培训费用。领军型人才培养合格后,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综合排名考核中,每人加1分。
  培养办公室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协作,严格监督跟踪管理学员的学习情况,确保我省领军型人才、职业道德、在专业素质、创新意识、管理水平上有一个大的提升,为促进山西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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