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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关于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论文答辩及考试成绩查询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中税协发[2011]107号
发文部门: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11-12-13
实施时间: 2011-12-13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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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考试已结束,现将《参加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论文答辩名单》(附件)下发给你们,并将论文答辩及考试成绩查询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
  (一)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论文答辩于12月23日9:00至17:00在北京中税协会议室举行。中税协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11层。
  (二)请参加论文答辩的考生于12月21日17:00前通过电话向中税协(注册部)进行确认,逾期未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论文答辩并终止特级注册税务师申请。
  中税协(注册部)联系方式:
  联系人:金宁、李楠
  联系电话:010 – 6841 2404
  二、考试成绩查询
  (一)12月14日起,考生可使用安全盘进入/odps/查询本人成绩。
  (二)如考生对考试成绩有疑问,请于12月16日前向当地税协提出查询申请,由当地税协审核并汇总名单后于12月19日12:00前通过电子邮件向中税协(网校)统一报送(电子邮件地址:wx@,邮称:XX地区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考试成绩查询)。中税协(网校)收到名单后将组织专家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于12月21日前统一回复地方税协。
  附件:参加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论文答辩名单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相关附件:
参加2011年度特级注册税务师等级认定试点论文答辩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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