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本市市级事业单位远程报送财务会计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会[2011]66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11-12-6
实施时间: 2012-1-1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上海
阅读人次: 414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
  根据《关于本市市级事业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通知》(沪财会[2011]9号)的规定,市财政局组织开发了“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报表系统”),自2012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现将单位远程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12年1月1日起,凡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本市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和市级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均应通过报表系统向市财政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二、单位远程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必须遵守系统操作规范,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并按统一的报表格式填制并上报。单位不得自行增删、修改系统规定的财务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
  三、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关于“会计报表要层层汇总,上级单位要在编制本级会计报表的基础上,根据本级会计报表和经审查过的所属单位会计报表,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并将上下级之间的对应科目数字冲销后,逐级汇总上报。上报上级单位和同级财政部门的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的规定,各单位应按规定汇总财务会计报表,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应切实加强对财务会计报表的审核,并对所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四、各单位应根据《关于本市市级事业单位报送财务会计报表的通知》(沪财会[2011]9号)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报送财务会计报表。
  五、各单位应充分利用报表系统的数据资料和分析功能,充分发挥财务会计数据在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强化资产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确保预算资金使用合规性,不断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率,切实控制事业单位财务风险。
  六、市财政局将对报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专题培训,并在部门预算管理、部门决算编制、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审计、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项工作中充分利用相关财务会计报表数据,同时还将结合报表报送的及时性、财务会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对各单位进行综合考核。
  上海市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六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厦门市财政局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和 厦财预[2009]59 2009/8/27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 京人社专技发[2 2011/1/5
丽水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试行办法 2002/7/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发[2002]12 2002/3/1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启用市级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用章的通知 沪财教[2011]45 2011/4/24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 京财预[2014]21 2014/1/28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 沪财教[2011]44 2011/4/21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制度 内财会[2014]10 2014/8/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4年度市级事业单位资产报表统计 沪财教[2015]3号 2015/1/23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 冀国税发[2002] 2002/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