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推进“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1]425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8-5
实施时间: 2011-8-5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298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坚持开展“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在全省范围确定了1042户企业作为服务对象,为每一户企业安排一位税收服务联络员,开展“一对一”专人服务,受到纳税人普遍好评,取得显著成效。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跟进服务重点区域发展,省局决定继续深入推进“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实“一对一”服务对象。核对“一对一”服务企业情况。各级地税机关要认真核实辖区内“一对一”服务对象目前的生产经营状况,重新梳理确认“一对一”服务对象,尤其对已经上报省局的1042户企业进行认真核实,对生产秩序稳定,经营情况良好的企业予以保留和确认,并核实服务联络员、负责人等内容。增加重点区域服务对象。对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皖北地区,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范围内的重点税源企业,均应纳入“一对一”服务范围。各地在核对调整确认的基础上,重新上报“一对一”服务对象至省局(纳税服务处)。
  二、完善领导联系制度。确定领导联系点。市县局和省局直属局领导每人至少具体联系1户“一对一”服务企业,跟踪了解“一对一”服务实效,督促指导基层单位和联络员有效开展“一对一”服务工作。实地走访联系企业。各级局领导要合理安排时间,主动上门倾听服务对象的意见,了解服务对象在发展生产、税收服务等方面的需求,加强对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跟踪问效,确保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三、征求“一对一”服务意见。全面征求意见。省局专门印制“一对一”服务纳税人活动征求意见函,下发各市进行回访,广泛征求“一对一”服务对象的企业。各级地税机关也要参照省局意见函,全面征求辖区“一对 一”服务对象意见,主动了解服务对象诉求,客观评估“一对一”服务实效。制定服务细则。要及时收集、全面梳理征求意见函反馈情况,认真分析纳税人真实需求,针对服务对象特点,研究制定具体的服务细则,及时调整服务措施,科学调配纳税服务资源,努力为“一对一”服务企业提供科学、有效的纳税服务,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
  四、深化“一对一”服务举措。发挥属地管理优势,主动贴近“一对一”服务企业,开展全过程、全天候服务。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根据“一对一”服务企业的规模、行业等,对税源进行科学分类,有针对性地开展税源分类管理和服务。发挥团队服务优势,依托纳税评估手段,集中优势征管力量,深化“一对一”纳税服务举措,对“一对一”服务企业纳税申报数据、生产经营资料进行案卷审核,寓约谈、现场查看等方式于“一对一”联络服务之中,主动帮助企业防范税收风险。
  请各单位报送以下资料:8月30日前,将经核实确认的省级“一对一”服务企业名单和市局(省局直属局)领导联系的企业名单一并通过迈捷报至省地税局(纳税服务处);10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二〇一一年八月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统一纳税服务热线 深国税告[2010] 2010/9/30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支持小型微型企 皖地税[2012]55 2012/7/6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税系统纳税服务工 鲁地税发[2004] 0001/1/1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更好为广大纳税人服 安徽省地方税务 2013/8/30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税务系统“用心 湘税发[2020]25 0001/1/1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 浙地税函[2004] 2004/5/2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 2010/11/4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投 2010/5/4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税务系统“服 2021/9/3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纳税服务工作规范 新国税办[2006] 20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