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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实践日”活动的通知
发文文号: 皖地税函[2011]11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3-10
实施时间: 2011-3-10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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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改进机关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2010年以来,省地税局直属局开展了“办税服务厅体验日”活动,利用每个月纳税申报期,邀请省局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实践工作一天,参与实际工作,体验办税过程,感受征纳氛围,取得很好效果。为扩大和深化活动成效,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省地税系统全面开展“办税服务实践日”活动。具体活动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办税服务实践日”活动,是加强各级地税机关干部职工对基层工作特别是办税服务厅工作的直观认识,增强全体税干做好纳税服务工作的创先争优意识,提高科学管理和转型升级能力,进一步改进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此项活动的深远意义和积极作用,并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深入实践,优化纳税服务。各级地税机关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安排全体机关干部职工轮流到办税服务厅开展实践活动。每位机关干部职工要把实践活动作为学习的良机,结合自身工作岗位,以一名普通工作人员的身份,沉下身子认真实践。实践过程中,可以现场接受纳税人咨询,接听12366纳税服务热线,也可以与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一起,亲自参与受理纳税申报、发票发售、涉税申请受理、涉税证明开具等具体业务。每位机关干部职工要在实践日认真撰写实践日志,记工作、写体会、谈感想,由办税服务厅统一收集,作为实践体会、工作交流和学习借鉴的重要资料予以保存利用。
  三、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地税机关要以“机关为窗口服务,窗口为纳税人服务”为主题,广泛动员,深入发动,激发机关干部职工参与服务实践的热情。要合理安排轮值日程,科学解决日常工作与实践工作之间的矛盾。要精心制定实践内容,让每位同志能够充分发挥部门优势,真正参与办税服务厅具体工作,切实体验基层工作氛围。要抓好与 “业务骨干带班”和“行政领导巡查”等制度的结合,加强业务指导,提升服务水平。
  四、总结提高,务求取得实效。开展“办税服务实践日” 活动,为检验机关管理工作成效提供了良好契机,要认真对待、扎实开展,防止流于形式走过场。各级地税机关要注重收集和整理每位参与同志的实践日志和工作体会,认真梳理归纳,及时研究反馈,切实总结提高。要认真做好实践预案,将实践活动推进管理转型升级的“实验场”和“验金石”,认真检验制度规定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要充分利用实践活动,总结管理经验,查找存在不足,为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管理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各市地税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具体活动方案,并报省局(纳税服务处)备案。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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