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关于公布201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财税政[2011]3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财政局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1
实施时间: 2011-11-21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388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地税系统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津财税政[2010]2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审核认定,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等2个单位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名单详见附件),其有效期自2010年1月1日起5年内有效。请获得免税资格单位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申报、备案手续。
  市财政局(地税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在天津财政地税政务网公布,请各有关区县地方税务局将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依法主动公开。
  附件:201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2010年获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第五批)
  和平区地方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1.天津沉香艺术博物馆
  南开区地方税务局征管企业名单
  2.天津市保安协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 深财法[2022]29 2023/12/30
绍兴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4年度 绍市财税政[202 2024/10/15
厦门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免税 厦财税[2019]7号 2019/6/28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 2020/11/30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2 川财税[2023]4号 2023/4/6
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公布青海省20 青财税字[2022] 2022/7/22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部分非营利组 闽财税[2024]9号 2024/10/29
福建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部分非营利组 闽财税[2023]3号 2023/3/29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8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8] 2018/2/8
青岛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 2022/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