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1年省级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11]3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11-25
实施时间: 2011-11-25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34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哈尔滨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11年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一、黑龙江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黑龙江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三、哈尔滨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四、哈尔滨理工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不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主管税务机关应按规定认真做好非营利组织税收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省财政厅 省国家税务局 省地方税务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海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认定非营利组 琼财支财[2022] 2022/11/21
成都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23 2024/12/25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发布深圳市第 深财法[2025]29 2025/7/31
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公布北京市20 京财税[2023]16 2023/9/28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京财税[2012]20 2012/9/3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12年获得非营利 津财税政[2013] 0001/1/1
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 粤财法[2014]3号 2014/1/8
山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2年第 鲁财税[2023]4号 2023/2/7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认定 沪地税所[2012] 2012/7/20
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地方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公布 青财税[2011]11 20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