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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江北联络线和亳州线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函
发文文号: 皖价服函[2011]240号
发文部门: 安徽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11-10
实施时间: 2011-1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安徽
阅读人次: 3022
评论人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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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安徽省天然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安庆-月山-合肥、利辛-亳州天然气管道沿线用户管输价格的请示》(天然气经营〔2011〕137号)悉。现函复如下: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省内天然气短途运输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价服〔2010〕211号)有关规定,你公司投资建设的江北联络线(安庆-合肥)、亳州线(利辛-亳州)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30元。此价格自2011年12月1日起执行。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上述价格执行,并主动接受价格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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