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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和财源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源[2011]5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8-17
实施时间: 2011-8-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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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县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源建设推进工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省厅制定了《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和财源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市县接到通知后,抓紧与调整后的推进组(详见方案附件3)取得联系,并按照方案要求共同研究具体推进措施,确保各项推进任务圆满完成。
  二○一一年八月十七日
  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确保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和财源建设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财源建设推进工作,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确保完成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目标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推进工作任务
  (一)深入开展财政增收潜力调研。会同市县认真开展财源状况调查,摸清财政收入结构和具体增收来源,指导市县按照税收收入、非税收入和基金收入三个类别,将2011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5%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行业、企业和年内可以增加税收的财源项目,以及重点非税收入执行部门,细化责任目标,确保完成目标任务。同时,要综合分析“十二五”期间市县财源建设工作面临的有利形势和挑战,做好未来五年收入增长能力分析测算,按照“十二五”末期地方财政收入比“十一五”末期翻一番的总体要求,科学确定每一年度具体增长目标,制定增收方案,为保质保量完成“十二五”工作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抓好重大财源项目推进。把推进财源项目建设与推进省政府“十大产业”项目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列入2011年省级财源项目推进计划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开发园区项目(详见附件1)。一是大力推进70个产业类大项目。这些项目主要是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短、预期税收贡献水平高,并已开工建设,投资进度在40%以上的“十大产业”项目。在推进时要重点了解每个项目投资建设进展情况,包括项目计划投资完成情况和完工项目投产达效情况。要将项目实际投资情况与项目投资计划进行认真比对,对项目投资建设进度明显滞后于预期的,要查明问题和原因,并会同市县研究相应的解决对策。二是大力推进100个特色中小企业项目。这些项目多是投资规模相对较小,但管理规范、拥有自主专利技术、市场开拓能力强、成长性好的立县或立区项目。在推进时要重点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税收贡献情况以及制约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的瓶颈,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帮助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三是大力推进28个开发园区建设项目。要重点了解园区的发展规划和功能定位,帮助市县找准比较优势,确定发展目标;要具体调查园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情况、招商引资情况以及财政贡献情况等,摸清园区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三)抓好以前年度推进财源项目跟踪问效。为提高财源建设推进质量,将部分以前年度重点推进、对当地财政经济增长拉动较大的项目,纳入了全省重点财源项目跟踪推进计划(详见附件2)。推进组要对这些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和财政贡献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尤其是对近三年来省级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项目,要对资金的具体用途进行调查,根据项目单位落实投资、当地政府安排配套、银行贷款支持等情况,综合评估财政资金使用效果。在此基础上,研究提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创新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二、推进工作安排
  推进工作从现在开始,到年底前结束,大体分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7月份开始到10月份结束。此阶段以常规推进为主。以上半年预算执行进度分析为基础,密切关注包扶市县的发展动向,开展与市县经常性的沟通和联系,并视实际工作需要,不定期深入市县财税部门和重点财源项目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摸清影响市县组织财政收入和推进项目建设方面的难点和重点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
  (二)第二阶段,从10月份开始到11月份结束。此阶段以集中推进为主。推进组要大规模深入市县,开展财政收入推进和项目建设情况验收,对收入组织情况较好和项目推进成效显著的市县,及时总结经验并加以推广,对未完成预定计划的市县,要查明原因并加强督导。
  (三)第三阶段,从12月份开始到年底前结束。此阶段以总结考核为主。由厅主要领导听取各推进组全年推进情况和推进成果的汇报,对推进工作完成较好的市县和推进组给予相应的表彰奖励。
  三、推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财源建设推进是省厅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推进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市县财源建设工作情况,结合厅领导分工和有关处室工作职能,按照处室分片包扶推进的原则,对推进组进行了统一调整。请各推进组按照调整后的分工安排(详见附件3),抓紧配备和加强推进力量,制定推进工作方案,并在请示分管厅级领导后,抓紧开展推进工作。
  (二)提升推进质量。各推进组要认真学习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克服畏难情绪,发扬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传统,注意总结和运用近年来财源建设工作经验,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力戒形式主义。要以确保完成推进工作任务为核心,夯实工作措施,提升推进工作质量。在日常推进中,要密切关注市县财政收入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财源项目推进工作中的问题,对关系全省的共性问题,要进行深入研究,为厅党组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题调研报告和有价值的意见。在集中推进阶段,要深入到财政、税务等部门和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单位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针对财政收入增长和财源建设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悉心听取基层同志意见,研究提出具有指导性的建议。
  (三)总结推进经验。各推进组要及时总结推进工作经验,并在年底前形成有情况、有问题、有对策的推进工作汇报或专题调研报告,厅主要领导将适时听取各推进组汇报,同时厅内也将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推进工作评比,并将评比结果作为厅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
  附件:1.2011年度计划推进产业财源项目及园区名单
  2.跟踪推进重点财源项目情况表
  3.省财政厅财源建设推进组分工表
相关附件:
附件1:2011年度计划推进产业财源项目及园区名单.xls    
附件2:跟踪推进重点财源项目情况表.xls    
附件3:省财政厅财源建设推进组分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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