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泉州第五中学中美高中双学历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批复
发文文号: 闽价费[2011]289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19
实施时间: 2011-7-19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福建
阅读人次: 361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
  你们《关于泉州第五中学中美高中课程实验班收费标准的请示》(泉价[2011]50号)收悉。鉴于泉州第五中学与美国劳雷尔斯普林斯学校合作举办中美高中双学历课程实验班,其办学模式、招生方式和学制管理方面有一定特殊性,根据双方合作办学协议以及办学培养成本等实际情况,经研究,现核定泉州第五中学与美国劳雷尔斯普林斯学校合作举办高中双学历课程实验班学费标准为25000元/生.学年,并可上浮20%。在外方的学籍注册费和国外教材费按实收取。在上述幅度内需要上浮学费标准的,应由泉州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办学实际提出意见,报泉州市政府批准后执行。
  以上收费标准自2011年秋季招生入学时开始执行。泉州第五中学应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有关手续,做好收费公示工作,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 财政、教育和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财政厅关于黑龙江省司法鉴定收费 黑价联[2012]4号 2012/1/31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审计专业技术资 津发改价费[201 2017/5/26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党政专用电话服务收费标准的复 闽价服[2011]34 2011/9/1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 皖价服函[2011] 2011/8/26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 陕价行函[2014] 2014/4/1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龙岩市卓越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交易 闽价服[2011]18 2011/5/10
广东省物价局广东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 粤价[2009]286号 2009/12/16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公益性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 晋价费字[2012] 2012/3/6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统一全省占河费等河道行政事业性收费 辽政发[2000]4号 2000/1/1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新版广东省商品销售统一发票[限 粤国税函[2009] 200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