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59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16
实施时间: 2011-3-16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256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根据国家要求,我省补充了部分药品的剂型和规格。山东省单独定价药品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2;山东省统一定价药品补充剂型和规格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件3。
  二、我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高于本次公布的价格。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药品价格监督检查和药品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省物价局(价格管理处)。
  四、本通知自2011年3月28日起执行,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一律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略)
  2、山东省单独定价药品补充规格最高零售价格
  3、山东省统一定价药品补充剂型和规格最高零售价格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相关附件:
附件2-3.doc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氟氯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粤价[2013]1号 2013/2/1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阿莫西林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粤价[2011]58号 2011/4/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增 闽价医[2011]17 2011/5/5
哈尔滨市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我市9月份成品油最高零售 哈价格发[2013] 2013/9/2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制定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零 赣发改商价[201 2014/10/1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制定公布阿奇霉素等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 琼价审批[2012] 2012/9/2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补充剂 鲁价格发[2011] 2011/7/13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在本市销售的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 沪价费[2010]13 2010/12/3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广东省第一批差别定价药品最高零售 粤价[2010]55号 2010/4/1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发[2011] 201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