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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济南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价格发[2011]45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3
实施时间: 2011-1-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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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济南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批复》(发改价格[2010]2780号)转发给你们。根据《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管输价格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结合山东实际,对我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与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山东管道公司进行资产重组、整合后,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管线由淄莱线一条管线变更为济青线、宣宁线、淄莱线、胶莱线、胶日线五条管线。根据成本监审结果,确定山东省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经营的五条管线的管输价格为每立方米0.30元。
  二、按照省内管网同网同价的原则,中石化天然气分公司经营的安济线、中济线两条管线的管输价格暂定为每立方米0.30元。
  三、各用户门站价格见附件二。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附件: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榆林-济南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略)
  二、各用户门站价格表(略)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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