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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方案》的通知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1-4-12
实施时间: 2011-4-12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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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杨凌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
  《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方案》已经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印发。开展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是省局落实中央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岗位工作能力、奠定地税事业发展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全系统征管能手、稽查能手和纳税服务明星评选活动,动员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好相关培训和考核测评,确保达标活动人员、时间、效果落实到位。各单位在工作中好的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人事处(培训中心)。
  二○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全省地税系统2008—2012年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意见》和《全省地税系统“十二五”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干部教育培训实效,提高培训质量,促进学习型机关建设,全面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岗位工作能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作风纪律好的地税干部队伍,结合税收工作实际,省局决定在全系统开展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中央和我省关于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以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岗位履职能力为重点,开展基层岗位业务能力测评,以夯实业务基础、提升岗位技能、突出岗位自学、促进终身学习为目标,着力解决不愿学、不会干、不胜任的问题,形成“干什么学什么,干什么会什么,人人胜任本职工作”的良好局面,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为全面完成各项税收任务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时限为五年(2011年—2015年)。全省各级地税机关按照本方案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达标细则,有计划地组织分级分类培训学习,确保两年内系统干部达标胜任率达到50%以上,三年内达标胜任率70%以上,五年内全体干部完全胜任本职工作且优秀率达到60%以上。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的领导,省局成立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
  组   长:姚  炬
  副组长:李有仓、薛庚武、贡  献、赵常顺、王江宏、郝高发、王福堂、孙友睦、赵念青、呼兰中
  成  员:省局机关各处室、省局直属机构主要负责人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培训中心),办公室主任由董智辉兼任。
  四、参加人员
  全省地税系统市局及以下机关在岗干部(含执法岗位的其他身份人员)。
  五、岗位类别
  根据干部业务类别和职责,将现有工作岗位划分为行政管理岗、税收管理岗、税务稽查岗、税收计会统分析岗、信息化管理岗、其它岗等六类岗位。
  (一)行政管理岗位:市、县局领导;市、县局机关办公室、政工、监察、党务、后勤服务岗位工作人员。其中局领导不超过本局班子成员总人数50%。
  (二)税收管理岗位:分管税政、征管工作的局领导;直属税务分局领导及全体干部;在税源管理、征收管理、基金管理、纳税服务、纳税评估、税收政策管理、税收法规等岗位工作人员;办税服务厅、税务所全体人员。
  (三)税收计会统岗位:分管税收计会统、重点税源监控、财务和审计工作的局领导;在税收计划会计统计分析、重点税源监控和财务管理、审计岗位工作人员。
  (四)税务稽查岗位:稽查局领导及全体人员。
  (五)信息化岗位:分管信息化工作的局领导;信息化岗位工作人员。
  (六)其他岗位:50岁以上人员。
  达标岗位以现职岗位为主。对达标期间转岗的,在新岗位达标。
  六、达标内容
  按照《税收业务达标岗位达标标准》(见附件1)要求,以省局选列的学习科目(见附件4)为主要内容,达标内容由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组成。公共知识部分为思想政治理论、法律基础知识、税收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信息化基础知识等。专业知识部分为各岗位专门业务知识和实务操作等。公共知识为必学内容,专业知识按岗位分类学习。
  七、达标等级
  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采取所在单位日常考核与省局考试验收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实行等级考核制,分为优秀、胜任和待提高三个等级。综合达标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日常考核占20分,测评考试占80分。
  个人综合达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且日常考核在17分以上的(含17分)定为优秀等次;综合达标成绩在60分以下(或测评考试成绩在48分以下或日常考核在12分以下)的定为待提高等次;其它分值定为胜任等次。
  八、组织形式与检查验收
  达标活动采取省局统一规划,市局组织实施,全体人员参与的形式进行。省局主要负责达标活动方案的制定,设立达标内容及标准,组建试题库,试卷印制及评阅,并对达标日常活动和测评考试进行指导督查。各市局主要负责制定本级达标活动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本单位的综合测评,组织各岗位业务骨干、师资的培训工作,检查督促各县区局活动的开展。各县区局负责全体人员的在岗学习,集中辅导和日常考核工作。
  每年9—10月份为检查验收测评期。测评考试以书面考试形式进行,考试由各市局在省局题库中按岗位类别随机组卷,考试考点设在各市局,考务工作由各市局负责。
  考试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计算和实务五类(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试题类型增加申论题型,其他岗位人员试题类型为单选、多选、判断三类)。
  九 、达标步骤
  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采取“个人申报、学习培训、考核测评”的程序进行。具体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各单位成立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意义,做到分管领导亲自抓,政工部门具体抓,日常工作专人抓。要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岗位设置情况,对照岗位达标标准,确定人员达标类别和数量。认真制定本单位达标工作计划,确保达标工作有序开展。个人以现职岗位为主,确定达标岗位,填写《税收业务达标活动个人达标岗位确认表》(见附件3)由所在单位审核并填写日常考核成绩后报市局审批。各市局于每年7月底前将本系统本年度干部岗位达标计划上报省局业务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培训学习阶段。培训学习采取“干部在岗自学、单位系统培训、省局指导督查”的形式进行:
  1.各单位按照干部申报情况和达标计划,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重点培训公共知识内容,帮助广大干部熟练掌握公共知识,为组织专业知识培训奠定基础。
  2.在全面掌握公共知识的基础上,各单位按照省局选列的教材书目,采取以在岗自学为主、集中脱产培训为辅的方式,不断深化专业知识学习。省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各单位学习培训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指导达标活动开展。
  3.各单位根据岗位学习情况,申请年度达标,参加达标测评考试。
  (三)考核测评阶段。具体分为日常考核、集中测评、划分档次三个步骤。
  1.日常考核(满分15分,基准分为12分)。由各单位根据干部日常表现确定分数。同时,按照加减分细则(见附件2)确定加分分值。两项分值在单位公示后报各市局审批备案。
  2.集中测评(满分80分)。省局命题,各市局负责组织集中闭卷考试,省局统一组织阅卷并公布考试成绩。
  3.划分档次。根据各单位日常考核成绩、集中考试验收成绩计算干部综合达标成绩,并按照综合达标成绩总分值划分干部达标等次。
  十、达标结果的运用
  税收业务达标活动结束后,对综合达标成绩在全省前100名的人员树为“全省地税系统税收业务技能标兵”称号;对全员达标胜任率100%,优秀率在70%以上的市局树为:“全省地税系统业务达标活动先进集体”;对全员达标胜任率100%,优秀率在80%以上,排名在全省前20位的县(区)局树为:“全省地税系统业务达标活动优秀单位”。
  各单位要将省局验收考试结果和日常考核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达标验收考试结束时,未取得税收业务达标活动胜任等次的人员不得晋升上一级职务,并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
  十一、有关要求
  在全省地税系统开展税收业务达标活动,是省局党组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税收工作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重大举措。全省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按要求分阶段、有步骤扎实做好达标活动各项工作。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地税机关要把达标活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安排部署,加强督促落实,定期召开税收业务达标活动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扎实推进达标活动开展。要充分调动全体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激发广大干部职工参与达标活动的热情。
  (二)统筹规划,精心实施。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岗位达标计划,认真开展培训工作,细化分解学习内容,明确培训的人员、时间、方法和步骤,夯实达标活动工作基础。要将税收中心工作与税收业务达标活动统筹规划,坚持以日常在岗学习为主,确保中心工作与达标活动两不误、两促进。
  (三)领导带头,示范带动。各级地税机关领导班子成员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学习,带头申请业务达标,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机关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形成良好学习风气。
  (四)勇于创新、注重实效。要积极搭建活动平台,充分将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教育培训,努力创造条件,鼓励广大干部职工开展在岗自学和岗位练兵。突出达标的实战性和能力培养,尤其要深入剖析业务岗位的特点,创新学习培训形式,注重“学中用、用中学”,把学习培训与提升工作能力相结合,增强达标活动的实效性。
  (五)及时沟通,总结经验。各单位要将开展税收业务达标活动的进展情况、生动经验、发现问题及解决办法,及时向省局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便于省局了解情况、加强指导、解决问题,推动税收业务达标活动顺利实施。

修正:

附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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