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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开展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价电[2011]28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4
实施时间: 2011-6-1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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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杭州、宁波、温州、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市物价局:
  为进一步了解全省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规范小水电电价管理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全面调查。现将调研内容和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包括总体情况及不同类别的代表性电站情况);
  (二)现行小水电上网电价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小水电上网电价机制的意见和建议;
  (四)小水电现行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包括已投产或在建小水电投资主体变更情况和问题)及改革建议。
  二、具体要求
  (一)各地在全面调查基础上,请选择4-5个小水电企业进行现场调研;
  (二)召集发改、经贸、水利、电力、小水电行业协会、小水电企业代表等进行座谈;
  (三)认真填报小水电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
  (四)根据现场调研和座谈情况,按照调研内容形成小水电企业调研报告;
  (五)请各单位于2011年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小水电企业基本情况调查表和调研报告上报省物价局,并将电子版本发送至glory.eap@。
  本次调查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确保按时上报调查表和调研报告。省局将选择2-3个市进行重点调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小水电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调查表(略)
  (联系人:曹学泸,联系电话0571-87052909)
  二○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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