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学院学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浙价费[2011]210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6-17
实施时间: 2011-6-1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阅读人次: 3160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
  你院《关于确定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学院2011学年新生学费及住宿标准的请示》(浙越外发〔2011〕53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核定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印第安纳波利斯国际学院举办的应用英语、商务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和物流管理四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自2011年秋季招生起执行。
  二、同意浙江越秀外国语学院镜湖校区生均建筑面积10平方米及以上的宿舍住宿费为每生每年1500元。
  三、你院在招生前应向社会公布学费标准,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接受价格、教育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一年六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公办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等有 苏价费[2014]13 2014/4/30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农林大学东方学院2011年新增专 闽价费[2011]25 2011/7/7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与澳大利 浙价费[2011]32 2011/10/8
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优化普通高校 鲁价费发[2013] 2014/9/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调整福建华南女子职业学院部分专业学费 闽价费[2012]33 2012/8/10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中国计量学院与新西兰奥克 浙价费[2011]20 2011/6/13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温州职业技术学院与英国桑 浙价费[2011]20 2011/6/13
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同意省实验学校继续收取中 辽财非函[2012] 2012/8/15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核定福建师范大学协和学院2011年新增专 闽价费[2011]24 2011/7/7
河北省物价局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研究生教育学 冀价行费[2014] 201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