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发改价格[2011]1791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文时间: 2011-9-27
实施时间: 2011-9-27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河北
阅读人次: 282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物价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统计局各市级调查队: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民政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统计局河北调查总队《关于印发〈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改价格[2011]1034号)和《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的补充通知》(冀发改价格[2011]1368号)文件精神,我省6、7、8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分别为7.0%、7.4%、6.6%,经省政府同意,启动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机制启动时间
  从9月起全省统一启动联动机制。
  二、临时价格补贴方案
  9月份一次性发放3个月(6、7、8月)临时价格补贴,10月份开始按月发放,当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或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同)涨幅连续两个月回落至临界条件以下时,停止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各地分别确定补贴标准,每人每月补贴额=当地现行低保标准×当地月度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
  三、其他相关问题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实施意见》和《补充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工作,确保及时发放。物价、统计部门要做好指数数据统计和补贴标准测算工作,及时向政府汇报联动机制执行情况;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好临时价格补贴发放,做好城乡低保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工作;财政部门要按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安排补贴资金,满足发放需要。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 冀发改价格[201 2011/7/28
关于务必保持税制改革后物价稳定的通知 计价格[1994]15 1994/2/4
河北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生 冀价政调[2011] 2011/9/14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 沪发改价督[201 2016/10/1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 冀发改价格[201 2011/6/8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物价管理的决议 1994/8/30
关于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处理经济违纪问题的若干政策 1986/10/7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物价工作保障群众基本 琼府[2011]18号 2011/4/1
哈尔滨市物价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物价系统2012年度目标 哈价发[2012]13 2012/3/25
东莞市物价管理规定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0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