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
发文文号: 湘价函[2011]73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7-5
实施时间: 2011-8-1
失效时间: 2013-7-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459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续批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鉴于你公司由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重组更名产生,业务领域拓宽,服务方式增加,为规范其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利我省产权交易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特定商品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精神,现就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提供产权交易服务应遵循国家有关产权交易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自愿、诚信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交易委托,应签订委托合同并依约履责,为交易双方提供信息发布、组织交易、结算资金、出具凭证等服务,方可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无委托合同或未依约履责的不得收费,也不得以其他方式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二、产权交易服务费,按成交额并采取差额定率累加计算方式向交易双方分别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为:
  1、协议转让方式成交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备  注

3000及以下

双方各3

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计收。

 

3000以上—6000

双方各2.5

6000以上—10000

双方各2

10000以上—50000

双方各1

50000以上

双方各0.5

  2、网络竞价方式成交

 

成交金额(万元)

收费标准(%)

备  注

转让方

受让方

 

3000及以下

0.3

4

每宗产权交易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5000元计收。

 

3000以上—6000

0.25

3

6000以上—10000

0.2

2

10000以上—50000

0.1

1

50000以上

0.05

0.5

 三、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相关手续,使用国家规定的票据,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亮证收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价格部门的检查。
  四、本批复自2011年8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湖南省物价局关于产权交易服务费的批复》(湘价函[2008]125号)同时废止。
  二○一一年七月五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南昌市国有资产管理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监察局南昌市公共 洪公管发[2011] 2011/7/1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 闽价服[2012]18 2012/5/15
关于报送2013-2014年度金融企业产权交易情况的通知 财办金[2015]17 2015/2/4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继续执行室内燃气设施改装服务收费标准 沈价审批[2013] 2013/11/15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诉讼财产保全担保服务费问题的批复 湘价函[2008]17 2008/12/26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服务网点服务 浙地税函[2007] 2007/11/6
关于印发《中央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的通知 财文资[2013]6号 2013/6/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道路班车客票代售服务费收费事宜的批复 浙价服[2011]73 2011/4/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雅芳[中国]有限公司新疆 新地税发[2007] 200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