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整顿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津发改价费[2011]1111号
发文部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9-21
实施时间: 2011-9-2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天津
阅读人次: 292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市交通港口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天津港集团、市交通集团、市交通与物流协会,各有关单位:
  遵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批示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价格和收费行为维护集装箱卡车运输行业稳定的有关意见》(发改价格[2011]1532号)的要求,为整顿集装箱卡车运输市场秩序,规范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收费行为,决定全面清理整顿我市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各种收费。
  二、清理整顿的原则
  (一)凡属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市人民政府明文规定之外向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任何行政事业性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向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或经营者收取行政性收费。
  (二)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非企业组织向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一律以《天津市2011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为准。任何部门或单位都不得违反规定,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单位都不得利用行政权力、垄断地位强制向企业收取经营服务性收费。
  (三)本着合法、合理、平等、自愿的原则,企业之间相互提供的服务应该通过签定合同或协议约定权利与义务,未经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不得收取。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反垄断、反价格垄断的法律法规规定。
  (四)港口码头、货运站、堆场、配载中心、船务公司各收费单位要在经营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清理整顿工作分工
  (一)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负责组织本系统单位对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收费情况进行清理、填报、并针对清理情况提出整顿规范意见。
  (二)市交通港口局会同天津港集团和天津市交通集团组织所属的港口码头、堆场、货运站、配载中心对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收费情况进行填报、审核,并针对收费情况提出整顿规范意见。
  (三)天津市交通与物流协会组织我市不同规模、不同性质,不同类型的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填写“天津市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缴费负担表”,并针对负担情况提出整顿规范意见。
  四、清理整顿的工作步骤
  自2011年9月25日至11月底,市发改委组织对我市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的收费进行专项清理。清理整顿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9月25至10月25日)。
  按照清理整顿工作的要求,各有关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对本系统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情况开展自查,并如实填写《天津市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各单位于2011年10月20日前填写上报。市发改委将公布清理整顿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举报电话,受理企业和经营者反映的乱收费问题。
  (二)审核整改阶段(10月26日至11月20日)。
  市发改委、市交通港口局汇总自查情况后,按照职责分工提出规范整顿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具体意见,组织落实整改措施。
  (三)重点检查阶段。(11月21日至30日)
  市发改委、市交通港口局将组织对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专项督查,落实清理整顿的各项政策措施,严肃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
  五、清理整顿工作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按照自查登记表规定的内容如实填报,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二)清理整顿工作结束后,市发改委将向社会公布涉及规范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政策措施。凡是未填报自查登记表的收费项目均不得再收费。对乱收费行为,缴费单位和个人有权拒付,并向物价监督检查部门投诉、举报。
  (三)各级物价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强对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的监督检查,对加重运输企业负担的乱收费问题,要依法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附:1、天津市涉及集装箱卡车运输收费自查情况登记表(略)
  2、天津市集装箱卡车运输企业缴费负担表(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以及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承 海关总署公告20 2014/6/17
重庆海关关于开展内外贸集装箱货物同船运输试点业务管理 重庆海关公告20 2014/8/28
厦门海关公告2015年第14号 厦门海关公告20 2015/5/6
上海海关公告2007年第7号 上海海关公告20 2007/7/1
宁波海关关于进一步扩大出口集装箱货物放行电子化试点范 2015/8/10
关于调整内外贸集装箱同船运输以及国际航行船舶沿海捎带 海关总署公告20 2022/1/28
上海海关公告2007年第3号 上海海关公告20 2007/3/19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 沪发改价管[201 2012/3/31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集装箱铁水联运专项补贴资 武政规[2014]19 201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