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价费[2011]56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3-30
实施时间: 2011-3-30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29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州)物价局:
  为加强治理和规范涉企收费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32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规范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管理的通知》(财综函[2011]1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有关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培训费和网点建设费。禁止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生产或服务单位向初始用户收取培训费、网点建设费、证书费、换证费等相关收费,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货单位向初始用户提供必要的设备使用培训,所需费用应由供货单位承担,在经营成本中列支。
  二、税务机关在免费为纳税人提供低保型网上纳税申报软件的前提下,方可由纳税人自愿选择商品化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其维护费标准严格按省物价局的规定执行。
  三、规范税务系统电子政务平台收费。各级税务机关及其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利用税务电子政务平台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需引入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电子认证服务经营或收取费用,不得采取强制或变相强制的方式要求企业或个人购买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
  四、严禁企业纳税环节违规收费行为。税务机关发票工本费价格要严格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的规定标准执行;各类非纸质门禁管理系统不得比照发票收取任何费用,如有违反,依法查处;税务机关要求纳税企业到指定定点印制企业购买专项发票的,印制价格应报省物价局核定;有关技术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时,要与用户签署服务合同,严格履行合同中约定的职责和服务内容,否则不得收取费用;未经企业要求上门提供具体技术维护服务的,不得强制服务强行收费;供货和技术服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用户强行推销、搭售扫描仪、计算机、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否则以乱收费查处。
  五、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纳税环节相关收费进行清理和规范,清理规范有关情况及时报我局。
  二○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 国税函[2011]38 2011/7/11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 桂价费[2011]47 2011/4/14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 津发改价费[201 2011/3/22
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关收费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 2011/4/1
广东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 粤价[2011]69号 2011/4/6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治理和规范我省企业纳税环节 青发改收费[201 2011/4/1
宁波市国家税务局关于重新明确治理和规范企业纳税环节相 2011/8/18
江苏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治理和规范企业纳 苏价费[2011]13 2011/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