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价格管理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发改[2011]312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11-3-17
实施时间: 2011-3-28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2367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统类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440号,以下简称44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对于440号文件附件一中未列的规格和附件二中未列的剂型和规格,我委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药品差比价规则,制定了本市最高零售价格(详见附表)。
  二、附表中的未列剂型或规格,生产及经营企业应及时向我委提出药品价格建议。在我委核定价格前,药品经营企业应按照药品差比价规则自行核价销售。
  三、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测,及时掌握市场药品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同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对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应依法严肃查处。
  本通知自2011年3月28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制定追风透骨片等188种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发改价格[2007] 2007/4/6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本市车用液化石油气零售价格的通知 沪价管[2013]10 2013/6/21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公布我省2012年秋季中 闽价费[2012]17 2012/7/16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省外出版2011年秋季教材零售价 鲁价格发[2011] 2011/5/25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类 2011/6/1
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替硝唑等集中采购药品零售价格的通 浙价医[2011]19 2011/6/9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公布我省2011年秋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 闽价费[2011]28 2011/5/30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氨苄西林滴眼液等56种医疗单位自制剂最 青价格[2011]60 2011/8/10
关于制定九味羌活颗粒等278种中成药内科用药最高零售价格 发改价格[2007] 2007/3/15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部分抗微生物类和循环系 青发改价格[201 2011/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