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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
发文文号: 苏价费函[2011]47号
发文部门: 江苏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11-5-26
实施时间: 2011-5-26
失效时间: 2013-5-25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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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省财政厅:
  你厅转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申请制定我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的函》(苏财会[2011]25号)收悉。
  根据以收抵支、收支平衡原则,核定全省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收费标准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三门考试科目每科50元(含各市向省财政厅上交的每科4元的考务费),2011年开始试行两年,试行期满前30个工作日由你厅提出正式定价建议。
  请你厅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本函,要求各收费单位及时到同级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据收费,收入缴入指定帐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价格部门的监督。
  特此函。
  江苏省物价局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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