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辽国税一[1999]124号
发文部门: 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7-21
实施时间: 1999-7-2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275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含大连):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开具粮食销售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明电[1999]1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补充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县(市)国家税务局要严格按通知要求,审核确定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免税资格。审核确定的企业名单要及时上报省局备案(见附件)。
  二、自1999年8月1日起,经审核认定的具有免税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仅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粮食时,暂比照非免税货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对经审核认定具有免税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售、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湖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国有粮食企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鄂地税发[2006] 2006/9/7
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清理消化国有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 国办发[1998]21 1998/5/19
关于印发《2012年度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财务会计决算 国粮办财[2012] 2012/12/24
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国国有粮食企业会计决算报表》的通 国粮办财[2010] 2010/12/13
关于印发《粮食企业执行会计准则有关粮油业务会计处理的 国粮财[2013]31 2014/1/1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农业和粮食企业[个人]税收优 冀地税发[2004] 2004/4/9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管 晋国税流发[200 2000/1/14
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 内国税流字[200 2000/1/10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地方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的意见 苏政办发[2013] 201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