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增值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煤炭经营单位统一使用辽宁省沈阳市煤炭销售发票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沈国税征字[1998]288号
发文部门: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12-6
实施时间: 1998-12-6
法规类型: 增值税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沈阳
阅读人次: 4684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为了加强我市煤炭经营行业的税收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决定: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销售煤炭、煤制品的企业和个人,在销售煤炭、煤制品使用普通发票时,统一使用《辽宁省沈阳市煤炭销售发票》(以下简称煤炭销售发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煤炭销售发票》适用范围及购票要求:凡在我市辖区内,经营煤炭、煤制品(经批准具有煤炭经营资格)的单位和个人,在销售煤炭、煤制品时使用。经营煤炭、煤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持《辽宁省煤炭经营资格证书》到当地国家税务局办理审批购买发票事宜,经审核批准后方可购买该种普通发票。对经常发生偷税、欠税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有权取消购买该种普通发票资格。
  二、《煤炭销售发票》按票面金额的最高限额分为万元版、十万元版两种,均为四联。
  三、《煤炭销售发票》编码规定1.四联万元版发票为521. 2.四联十万元版发票为522.
  四、对只经营煤炭、煤制品的单位和个人,在此之前使用的普通发票(包括自印发票),应于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停止使用。
  五、对经营煤炭、煤制品,同时兼营其他商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煤炭、煤制品开具普通发票时,必须使用《煤炭销售发票》。在销售其他商品时,不准使用《煤炭销售发票》,应使用原购买的普通发票。
  六、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销售煤炭、煤制品时开具的普通发票,财务人账截止日规定为一九九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七、各基层局应根据《取得煤炭经营资格单位名单》积极组织、逐户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单位名单)于一九九九年二月二十日前上报市局征管处。
  八、各基层局应认真做好辅导、发票缴销工作,同时加强《煤炭销售发票》日常稽查工作,对不按规定使用《煤炭销售发票》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予以处罚。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发布《煤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财务制度》、《 煤财劳[险]字[1 1997/10/28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化解煤炭过剩产 黑政办发[2016] 2016/7/21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清理规范涉及煤炭收费的通知 陕价行发[2012] 2012/3/6
关于指导做好2015年煤炭产运需衔接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4] 2014/12/3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煤炭生产企业增值税管 陕西省国家税务 2010/9/1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煤炭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的 黔府发[2017]9号 2017/5/4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地方税务局煤炭税收征 黔地税发[2009] 2009/5/22
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增设天津市煤炭销售专用发票的通知 津国税征[2000] 2001/1/1
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 赣财法[2014]78 2014/12/1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煤炭基本建设第六工程处等七家煤 湘地税发[1999] 1999/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