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9]2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4-9
实施时间: 1999-4-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17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转发给你们。对拍卖行受托拍卖不动产,向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应当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行业风险排查工作的 津商务流通[201 2014/1/24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典当、拍卖等行业风险排查的紧 2014/1/27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行受托拍卖物品有关增值税问题 闽国税函[2008] 2008/5/9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人 青地税发[2007] 2007/5/1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拍卖行纳税问题的 深国税发[1997] 1997/3/5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开展典当、拍卖行业风险排查的通知 川商建[2014]41 2014/10/23
重庆市税务机关拍卖所得抵缴税款办法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0/8/31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个 藏国税发[2007] 2007/6/7
贵州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拍卖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征收营业税 黔地税函[2006] 2006/6/13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印 云发改交易管理 202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