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征收管理 > 征收管理法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9]22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9-4-12
实施时间: 1999-4-12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税款征收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955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通知》(湘地税发[1998]060号)下发后,一些地市反映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在50万元以上的一律上报省局审批,其户次较多、程序复杂、不便操作。为了确保延期缴纳税款审批工作的及时到位,经研究,就相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由地(市)局审批,报省局备案。
  二、纳税人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在100万元以上的报省局审批。
  三、如上两款以外的其他相关规定,仍按湘地税发[1998]060号文件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 粤地税发[2003] 2003/5/1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延期缴纳税款审批问题 桂地税发[2001] 2001/7/26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 京国税发[2002] 2002/12/15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审批延期缴纳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冀地税函[2004] 2004/11/26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权限的通 京地税征[2001] 2001/5/1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严格延期缴纳 沈国税发[2001] 2001/5/30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延期缴纳税款的提示 2016/12/8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延期缴纳税款管理暂行办法 鲁地税发[2005] 2005/1/1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延期缴纳税 赣国税发[2007] 2007/1/1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延期缴纳税款审批管理的函 闽国税函[2001] 2001/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