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营业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几个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8]24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8-4-23
实施时间: 1998-4-2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13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现行营业税条例,规范全省税收管理,现就各地在营业税征收过程中普遍反映的几个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国土部门所属征地拆迁事务所取得的征地拆迁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国土部门所属征地拆迁事务所(有的称为土地开发服务中心)利用其行业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从事征地拆迁包干业务,用地单位与征地拆迁事务所签定“征地拆迁承包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付给征地拆迁事务所征地拆迁包干费用。我们认为,征地拆迁事务所从事的是一种代理服务,按税法规定,应就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征收营业税。但考虑到目前征地拆迁事务所为用地方代收代付的有关费用占其包干费用总额的比重较大的实际情况,可暂按其取得的全部费用收入减去实际付给拆迁户的各项补偿费、安置费以及上交国家的有关税费之后的余额征税。减除的有关税费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有关政策核定。
  二、关于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低价房租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税制改革前,由于房产管理部门所出租的房屋租金偏低,纳税困难,我省曾于1992年明确对房产管理部门收取的城镇居民生活用房的低价房租收入免征营业税。实施新税制后,原营业税的法规均已废止,过去所作的减征或免征营业税的规定也停止执行。因此,对房产管理部门向城镇居民收取的所有房租收入,不论租金价格高低,均应按实际收入征收营业税。
  三、关于城镇居民通过房改取得的住房上市交易征收营业税问题
  根据房改部门规定,城镇居民通过住房制度改革购买的住房,5年后可上市交易。对居民销售通过房改购买的住房,只要取得了收入或获得了其它经济利益,均应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四、关于房地产开发商“代建工程”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
  据反映,一些房地产开发商运用征购来的土地为用户代建房屋,房地产开发商为用户包办各种建筑手续,完全按照用户的建设意图与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用户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向代建工程的房地产商分期付款,工程完工后双方结算工程价款和其它手续费用。实际上,房地产商实施的这种房屋“代建工程”与自建房屋销售的性质基本一致。因此,应按自建房屋销售征收营业税。
  五、关于医疗机构从事美容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
  目前,一些医院、诊所及其它医疗机构,利用环境、技术优势,在医疗场所设立美容中心,从事美容业务,混同正规医疗服务,享受免税待遇。根据营业税税法规定,医院、诊所、其它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和防疫等方面的服务,以及为这些服务提供药品、医疗用品、病房住宿和伙食的业务。美容是非病理性的对人体外表的修饰,不属于医疗服务的范畴。据此,医疗机构的美容中心提供的劳务不属于免征营业税的范围,应按“服务业~其它服务”税目征收营业税。
  六、关于铁路系统所属建筑单位对内部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改扩建工程收入征税问题
  铁路建筑段、总公司所属建筑公司为铁路系统内部的建筑物进行维修或改扩建,只要总公司向其结算工程价款,不论是否编制工程概(预)算,也不论工程价款中是否包括营业税税金,均应征收营业税。《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铁路部门的工附业收入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湘地税函[1995]159号)中的第四条停止执行。
  七、关于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审核认定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994年6月3日(94)财税字第10号《关于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规定,对科研单位取得的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国税函[1996]256号《关于享受优惠政策的科研单位认定的问题的批复》中明确:科研单位是指全民所有制独立核算的科研机构,不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研究所和各类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中介组织。其科研单位的认定应由省以上科委提供具体名单,报经同级税务机关审核。为了便于操作,我省科研单位技术转让收入免征营业税的认定、审核工作,暂由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负责办理,并报省地方税务局备案。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东阳市安达运贸有限公司有关收入缴 浙地税函[2001] 2001/12/3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辽宁省旅游业营业税征收管理 辽地税发[2003] 2003/10/1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津泰楼宇自动化工程有限公司 内地税字[2004] 2004/2/3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电日生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取得的保险业 国税函[2004]81 2004/6/25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黑地税函[2004] 2004/5/25
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6]9号 2014/10/18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黔财税[2001]44 2001/6/25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让音乐、影视节目播映权征收营业 鲁地税函[2001] 2001/1/12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一年期以上 苏地税函[2006] 2006/9/5
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 2016/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