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乡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政农发[1996]047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6-6-17
实施时间: 1996-6-17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4102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郊区各区县: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支持引导北京乡镇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加速实现“两个转变”,市农办、市财政局在总结“八五”乡镇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重新制订了《北京乡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法》,现将这个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北京乡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办法
  第一条 为支持引导乡镇工业企业采用先进技术装备、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市场竞争能力,特制订此办法。
  第二条 市财政每年拿出一定数额资金,作为贷款贴息,扶持乡镇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第三条 乡村集体企业使用银行贷款购置国内外先进技术装备的技改项目,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均有资格享受市财政贴息(已享受国家或市有关部门贴息的项目除外)。
  第四条 享受财政贴息的技术改造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列入市乡镇企业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和补充计划;(2)有合法完备的审批文件;(3)项目竣工并经区县乡镇企业技术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
  第五条 符合以下六个重点的技术改造项目,优先享受技改贴息:(1)100家市重点乡镇企业的技改项目;(2)市场覆盖面较大、占有率较高的拳头产品上规模上档次的技改项目;(3)显著增加产品出口、扩大创汇的技改项目;(4)开发出市场前景看好的新产品的技改项目;(5)显著节能降耗、改善环境、提高企业经济、社会效益的技改项目;(6)、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技改项目。
  第六条 技改项目贴息的申报、审定程序为:(1)符合贴息范围、贴息条件及贴息重点的项目,由企业提出申请,区县乡镇企业技改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上报市乡镇企业技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乡镇企业局主管技改的处室);(2)市乡镇企业技改领导小组对区县上报项目,集体进行审查、抽查后初定贴息企业名单,上报市农办、市财政局;(3)市农办、市财政局主管领导批准后将贴息金拨给项目所在区县;(4)区县财政在接到市财政专项贴息后尽快将贴息全额拨付到企业。
  第七条 区县申报技改贴息项目必须申报以下材料:(1)项目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2)项目审批部门的批复文件;(3)项目竣工验收材料;(4)、银行贷款凭证。
  第八条 贴息标准:(1)贴息期限一年;(2)贴息额由市乡镇企业技改领导小组参照可行性批复批准的贷款额度及当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3)贴息额确定后由市、区县、乡镇各贴息三分之一。
  第九条 其它:(1)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本通知发布前,过去制定的文件凡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地方,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陕西省中小企业促进局陕西省财政厅 陕工信发[2012] 2012/6/25
关于福建省山东省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 财金函[2010]10 2010/7/1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0 浙财企[2010]20 2010/7/6
关于印发《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贷款中央财政贴息管理办 财金[2008]97号 2008/5/12
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2 冀财企[2012]30 2012/5/2
关于《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 2023/10/11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3]421号 2003/9/24
宁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为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从事非正 甬劳社就[2002] 2002/8/20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制订 沪府办发[2015] 0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