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币中心|设首页|收藏|Eng|XBRL中国|可做?|帮助|         手机版
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用户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自动登录 
新用户注册  找回密码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企业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连锁经营试点中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函[1996]80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6-5-14
实施时间: 1996-5-14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321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体改委关于开展连锁经营试点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1996]10号)的精神,现就其中涉及地方税收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经过批准开办的连锁店,如属新办的独立经济核算性质的企业,自开业之日起,按税收管理权限报批,可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一年。
  二、新办企业的条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29号)的规定掌握。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济南市税务局济南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连锁经营 国家税务总局济 2019/6/1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统一连锁经营商业企业纳税期限问题 深国税发[1998] 1998/6/22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四川省国家税务局 关于 川财税[2003]第 2003/1/1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 北京市国家税务 2012/9/25
江苏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文化厅江苏省卫 苏经贸商改[200 2006/6/1
广州市财政局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 穗财法[2003]71 2003/6/12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省内跨区域连锁经营、统一核算企业 浙地税函[2009] 2009/9/10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京商务流通字[2 2016/8/16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 ​京商务流通字[ 2016/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