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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普通发票票样的公告
发文文号: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0年第3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10-12-30
实施时间: 2011-2-15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南京
阅读人次: 3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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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的统一管理,根据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简并普通发票票种、统一普通发票票样工作的通知》(苏国税发[2010]176号)文件要求以及省局普通发票简并工作会议精神,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决定从2011年2月15日起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此次普通发票简并,我市国税系统将普通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两大类,发票名称为“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江苏省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票面除“发票名称”、“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行业类别”印制内容外,其他内容全部通过打印软件进行控制和打印。(具体票种清单详见附表)。
  二、南京市国税局将于2011年2月15日开始发售新版普通发票。
  三、为确保普通发票简并工作顺利实施,在2011年3月31日前,新旧版普通发票可同时使用。从2011年4月1日起,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不得对外开具旧版普通发票。
  四、发票换版期间,请您及时关注主管国税机关和南京国税网站的公告。如有疑难问题,请向所属主管国税机关或致电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登录南京国税网站咨询。
  特此公告。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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