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税费法规 > 个人所得税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湘地税发[1995]29号
发文部门: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1995-8-1
实施时间: 1995-8-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南
阅读人次: 2841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现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补充规定》印发给你们,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77号)一并贯彻执行。执行中有存在问题,请及时报告省局。
  《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补充规定
  第一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暂行办法》(国税发[1995]077号,以下简称《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补充规定。
  第二条 《办法》第二条第五款所指“税收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自行申报纳税的”,其具体范围,由各地州市局确定,报省局备案。
  第三条 为保证税款不流失,对未领取营业执照从事工程承包或提供劳务的个人地税机关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县级地税机关批准,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
  第四条 纳税人应主动到当地税务机关领取纳税申报表,并如实填报,按时报送。为确保申报税款及时准确,纳税人应健全帐务核算应税收入。纳税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建帐核算或帐务不健全的,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建帐核算。
  第五条 纳税人帐册不健全或不能提供准确纳税资料,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如个体工商户、个人财产出租者、公用电话个人代办点、建筑承包户和个体诊所等,主管地税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具体办法,要在有利于促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建立健全帐务和前提下,经过调查测算后确定,并报省局备案。
  第六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一、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申报不实的;
  二、在规定的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
  三、纳税人有偷税和抗税行为的。
  第七条 本补充规定由湖南省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自行申报车船税纳税期限调 2022/10/26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自行申报的纳税人 闽地税函[2006] 2006/12/30
陕西省地方税务局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 2013/1/1
辽宁省地方税务局关于纳税人如何操作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进 2016/8/18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外籍人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及 穗地税发[2002] 2002/5/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 2013/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 2017/1/1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办理个人所 2016/1/1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 2014/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