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法规 最新法规 点击最多  失效法规 资料下载 法规解读 下载绿色版 法规搜索
 法规分类
    Loading...
 热点专题
【企业会计准则】
CPA考试法规汇编(2015)
IPO相关法规
电子商务法规汇编(2014)
二手房买卖
公司法及司法解释汇编(2015)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法规汇编(2015)
借款担保法规专辑(2014)
境外上市相关法规
民间资本法规专辑(2014)
上海自贸区政策汇编(2014)
外汇管理法规(2014)
西部大开发
振兴东北
征收拆迁补偿法规专辑(2014)
 
   首页 > 财经相关法律法规 > 财政法规 > 财政补贴 >
法规内容  本文仅供参考,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发文标题: 山东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鲁财企[2011]20号
发文部门: 山东省财政厅
发文时间: 2011-4-22
实施时间: 2011-4-22
法规类型: 财政补贴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阅读人次: 3656
评论人次: 0
页面功能:
  • 加入收藏
  • 关闭
发文内容:

各市财政局、商务局,各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商务局,有关省直企业:
  现将《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11〕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的申报工作。扩大技术出口是优化出口结构,促进外经贸发展方式转变,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各级财政、商务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切实做好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报工作,用足用好国家扶持政策。
  二、按照规定时间、程序报送申报材料。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应按照《通知》规定,及时组织企业申报,并对企业报送的资料进行初审,填写《2011年度技术出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通知》附件4)和《2011年度软件技术及相关信息服务出口贴息资金申请汇总表》(详见《通知》附件5),于2011年4月30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属企业按照上述时间要求,直接向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申报。
  三、申请企业和申请项目必须符合《通知》相关规定。各市(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商务主管部门应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申报项目材料一式三份,齐全完整,相关表格的公章、签字不得缺失,提供的复印材料应真实清晰。
  省财政厅联系人:苏琳 电话:0531-82669771
  省商务厅联系人:邱田宾 电话:0531-89013322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 加入收藏
  • 关闭
相关法规  
关于调整扶贫贴息贷款财政贴息结算时间的通知 财农函[2003]2号 2003/2/18
关于加快拨付贴息 资金强化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 财办金[2020]13 2020/3/2
关于做好家禽养殖加工重点龙头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 农办财[2013]64 2013/6/21
基本建设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 财建[2003]421号 2003/9/24
关于做好种猪场和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农办计财[2019] 2019/5/28
北京市人民政府农林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 京政农发[1996] 1996/6/17
关于延长重点家禽养殖加工企业和疫苗定点生产企业流动资 财金[2006]65号 2006/8/11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本市中低收入家庭实行购房贷款贴息 沪财预[2004]55 2004/7/5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软件出口企业在技术出 深经贸信息运行 2013/8/14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公布本市2008年度中低收入家庭申请购房 沪财预[2008]14 2008/2/22